2024年6月,鲁山县被确定为河南省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2024年3月,鲁山县被确定为2023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拟保留的河南省文明城市)。
2024年12月,鲁山县被认定为河南省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2024年12月,2024年河南省省级生态县名单公布,鲁山县上榜。
2024年12月,鲁山县被认定为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4年9月,鲁山县被确定为2025年度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县。
2024年6月,鲁山县入选2024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位列第20。
2024年1月,鲁山县入选河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区)。
2024年7月,鲁山县被批准为2024年河南省省级森林城市。
2024年9月,鲁山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4年7月,水利部公布鲁山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4年8月,鲁山县被命名河南省2024年度“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2024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鲁山县人口数量为79.71万人,位列平顶山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位,位列河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36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472位。
2024年3月,鲁山县上榜202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24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鲁山县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4年6月,鲁山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长征片区(红二十五军)、河南片区)。
2024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鲁山县为2024年国家园林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