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历史沿革

古为沬邑。

夏为冀、兖二州之域。

殷商晚期为国都,帝乙、帝辛时更名朝歌。

西周初武庚、卫先后都于此。

春秋为朝歌邑。

战国属魏。

秦属三川郡。

西汉置朝歌县。

东汉因之。

三国魏置朝歌郡。

晋时为县,属冀州汲郡。

南北朝刘宋改朝歌县属司州部河内郡。

北魏分朝歌西北置临淇县,属林虑郡。

东魏复置朝歌县,分朝歌北为魏德县。

北周汲郡治此。

隋时属卫州,分朝歌东南置清淇县,后废清淇县和朝歌县,改置卫县,汲郡治此。

唐代置清淇县。

后几经废、置。

北宋先后属安利军、黎阳县、浚州通利军。

金属浚州。

元代于鹿台乡置淇州。

明洪武元年(1368)改淇州为淇县,1913年属河南省豫北道,后改属河南省河北道。

1927年直属河南省。

1933年属河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平原省安阳专区。

1952年属河南省安阳专区。

1954年并入汤阴县,原淇县城关改为朝歌镇。

1959年属新乡专区。

1962年复置淇县,属安阳地区。

1983年属安阳市。

1986年属鹤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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