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属豫州。
西周为焦国、虢国。
春秋归晋。
战国始属晋,后归魏,又入韩、入秦。
秦惠公十年(前390)置陕县。
西汉属弘农郡。
三国魏、西晋因之。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首置陕州,并析置崤县,属恒农郡。
隋开皇年间属陕州。
大业初废,复属河南郡。
唐武德元年(618)复置陕州。
贞观十四年(640)改崤县为硖石县,陕县、硖石县同归陕州。
宋熙宁六年(1073)省硖石县为石壕镇,入陕县。
金初属河南府,后复称陕州,废陕县,又置硖石县。
元废硖石县,复置陕县,归陕州,属河南路。
明代废陕县,入陕州。
清属河南府。
雍正二年(1724)改升直隶州。
1913年废州置陕县,属豫西道。
1914年属河洛道。
1927年直属河南省。
1931年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陕州专区。
1952年属洛阳专区。
1956年析陕县会兴区建三门峡工区,后改为三门峡市。
1960年撤销陕县,并入三门峡市。
1962年析出复置。
2024年撤销陕县,设立三门峡市陕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