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历史沿革

夏、商时属豫州。

西周为焦国、虢国。

春秋归晋。

战国始属晋,后归魏,又入韩、入秦。

秦惠公十年(前390)置陕县。

西汉属弘农郡。

三国魏、西晋因之。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首置陕州,并析置崤县,属恒农郡。

隋开皇年间属陕州。

大业初废,复属河南郡。

唐武德元年(618)复置陕州。

贞观十四年(640)改崤县为硖石县,陕县、硖石县同归陕州。

宋熙宁六年(1073)省硖石县为石壕镇,入陕县。

金初属河南府,后复称陕州,废陕县,又置硖石县。

元废硖石县,复置陕县,归陕州,属河南路。

明代废陕县,入陕州。

清属河南府。

雍正二年(1724)改升直隶州。

1913年废州置陕县,属豫西道。

1914年属河洛道。

1927年直属河南省。

1931年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陕州专区。

1952年属洛阳专区。

1956年析陕县会兴区建三门峡工区,后改为三门峡市。

1960年撤销陕县,并入三门峡市。

1962年析出复置。

2024年撤销陕县,设立三门峡市陕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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