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属冀州。
殷商为京畿之地。
西周属卫国。
春秋属晋东阳之地。
战国先属魏,后属赵。
秦置安阳县。
西汉废入荡(汤)阴。
东汉后为魏郡之地。
晋复置安阳县。
北魏天兴四年(405)属相州。
北周大象二年(580)邺城被焚迁相州于此,为相州州府。
金明昌三年(1192)为彰德府。
元称彰德路。
明复为彰德府。
清沿明制。
1913年属安阳县。
1932年为立河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地。
日伪时期改安阳县为彰德县,后复。
1949年分属安阳市第二、第三区。
1955年两区合并,改称第二区。
1956年改称文峰区。
1958年改称灯塔公社。
1962年复名文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