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为鄘国。
汉元鼎六年(前111)析汲县置获嘉县,属河内郡。
东汉因之。
晋属汲郡。
北齐天宝七年(556)北移获嘉,县治共城(今辉县城)。
隋开皇六年(586)析汲县、获嘉县置新乡县,属河内郡。
唐初属义州,后属殷州。
贞观元年(627)改属卫州。
宋熙宁六年(1073)废县为镇,地属汲县。
元祐二年(1087)析出复置,属河北路卫州汲郡。
金属河北西路卫州河平军。
元属河北道卫辉路。
明洪武二年(1369)属河南布政使司卫辉府。
十年(1377)省获嘉入新乡县。
十四年析出复置获嘉县。
清宣统元年(1909)属彰卫怀道。
1913年属豫北道。
次年改属河北道。
1927年道废,直属河南省。
1932年属河南省第十三行政督察区,同年10月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平原省新乡专区。
1952年属河南省新乡专区。
1960年并入新乡市。
1961年复置。
1983年属新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