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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历史沿革

周为息国地。

春秋为楚邑。

秦属颍川郡。

西汉置新息县,属汝南郡。

东汉为新息侯国。

又分地置褒信县,后为褒信侯国。

三国魏属豫州汝南郡。

晋复为新息县,属汝南郡。

南朝宋分为南、北新息县。

北魏太和十九年(495)置东豫州于新息。

南北朝时期新息属汝南郡,苞信县先属东新蔡郡,后属新蔡郡及长陵郡,长陵县先属新蔡郡,后属长陵郡。

梁大通元年(527)改属西豫州。

太清元年(547)改属淮州。

东魏武定七年(549)复置东豫州。

北齐沿袭未变。

北周大象元年(579)改属息州。

隋大业初废息州,新息、褒信2县属汝南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置息州。

贞观元年(627)属蔡州汝南郡。

五代沿袭未变。

北宋属蔡州。

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属金。

金泰和八年(1208)属息州。

元中统三年(1262)二月废息州,十二月复置。

元至元三十年(1293)属河南省汝宁府。

明洪武四年(1371)二月属中都临濠府,不久息州降为县,属颖州。

明洪武七年(1374)属汝宁府。

明洪武十三年(1380)属光州。

清初属南汝光道。

清雍正二年(1724)属光州(直隶州)。

1913年属豫南道。

1914年属汝阳道。

1927年道废,直属河南省。

1928年河南省第三行政区。

1932年属河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潢川专区。

1952年属信阳专区。

1969年属信阳地区。

1998年属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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