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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历史沿革

秦置阳武县,属三川郡,已湮。

西汉初置原武县,属河南郡。

东汉属河南尹。

晋省原武县,阳武县、卷县同属荥阳郡。

北魏孝昌中复置原武县,与阳武县、卷县同属广武郡。

北齐省3县,隋开皇中复置阳武县。

开皇十六年(596)于阳池故城(今原武镇)置原陵县。

唐初改为原武县。

武德四年(621)阳武移治原武故城(城关镇),二县先属管州,后属郑州。

五代时阳武改属开封府。

宋熙宁五年(1072)废原武县。

元祐元年(1086)复置原武县,仍属郑州。

金贞祐三年(1215)二县同属延州。

元至元九年(1272)改属汴梁路。

明属开封府。

清属怀庆府。

1913年属豫北道。

1914年改称河北道。

1927年道废,直属河南省。

1933年属河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原武、阳武2县属平原省新乡专区。

1950年平原省通令“原武,阳武二县合并,命名为原阳县”。

1952年属河南省新乡专区。

1969年属新乡地区。

1986年属新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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