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历史沿革

商、周时期属若国。

春秋、战国时期属楚。

西汉在西北境(仙居集镇)置编县,东部属若县,南部属当阳县,西、南及东部分属南顺郡、若州郡。

东汉建置同西汉,但若州改为鄀州。

建安十三年(208)西部为编县,南部为当阳县,属南郡;北部属襄阳郡。

十四年(209)南部当阳、西部编县同属东吴南郡。

十九年(214)当阳、编县归蜀汉。

二十四年(219)当阳、编县重属吴,鄀县仍属魏。

西晋(281—316)沿吴制。

东晋永和八年(352)桓温以沮、漳降蛮于编县置武宁郡。

分编县北境立长宁县,分鄀县南境置乐乡县,东宝分属长宁、乐乡县。

隆安五年(401)于编县故城置长林县,长林县与武宁郡(后迁乐乡县)俱立。

南北朝、宋、齐沿晋制。

西魏废帝元年(552)在乐乡县设鄀州。

北齐天宝八年(557)废编县入长林县,北周天和六年(571)划归后梁。

隋开皇七年(587)灭后梁。

大业元年(605)废鄀州,复乐乡县,境北属乐乡县,南部仍属长林县。

唐武德四年(621)长林县属荆州,复鄀州,治乐乡县。

贞观八年(634)废鄀州,立荆门县(一说“贞元二十一年,分长林县立荆门县”),东宝全境属荆门县。

五代十国,东宝为荆南国高氏所辖。

后晋天福五年(940)在当阳设荆门军,领长林县,属江陵府,不久,军废。

后周显德二年(955)废乐乡县,北境入宜城,南境入长林,东宝属长林县辖。

北宋建隆三年(962)长林县署移至荆门蒙山东。

开宝五年(972)在长林县复置荆门军,领长林、当阳二县。

南宋绍兴十四年(1144)废当阳县入长林县,十六年(1146)复当阳县,本境大部属长林县,西南部属当阳县,同属荆门军。

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荆门军为荆门府,天历元年(1328)降府为州,仍领长林、当阳二县。

明洪武九年(1376)降荆门州为荆门县,废长林县入荆门县。

十三年(1340)荆门县升为荆门州,东宝属荆门州。

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升荆门州为直隶州,属湖北布政使司,领当阳、远安二县,东宝属荆门直隶州直辖。

1912年改荆门直隶州为荆门县,东宝属荆门县辖。

1949年2月荆门解放,8月1日荆门县人民政府成立,东宝属荆门县辖。

1983年8月国务院批准荆门市升为地级市,1985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东宝区,属荆门市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