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州市历史沿革

殷商时代,随地有姜姓随国,相传为“烈山氏”“炎帝神农”的后裔。

西周初年,周室分封,姬姓随国、唐国立汉东。

汉东随国多见于文献,如《左传??桓公六年》云:“汉东之国,随为大。”春秋分属随、厉、唐、贰国。

战国属楚,置随县。

秦为随县,属南阳郡。

汉承秦制,置随县。

东汉末年,随县隶属荆州南阳郡。

三国时期,随县隶属义阳郡,后废义阳郡,随县还隶于南阳郡。

太康九年(288)置随国,领平林县。

南朝宋泰始五年(469)改为随阳郡。

南朝齐为随郡。

南朝梁为北随郡。

北朝西魏大统元年(535)升北随郡为随州。

北周大象二年(580)杨坚晋为随王,封于随地建国。

隋大业三年(607)复为汉东郡。

唐武德元年(618)改郡为州,隋州属山南道。

开元二十一年(733),分山南道为东、西二道,隋州属山南东道。

天宝元年(742)改为汉东郡。

乾元元年(758)恢复随州,辖境相当今随州、枣阳二市境。

南宋绍兴四年(1134)属襄阳府。

元属德安府。

明洪武九年(1376)降为县,属黄州府。

洪武十三年(1380)复为随州,属德安府。

清代仍为随州,属德安府。

1913年改随州为随县。

1914年属江汉道。

1932年属第五行政督察区。

1936年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孝感专区。

1952年属襄阳专区。

1970年属襄阳地区。

1979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随州市。

1983年8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随县,将随县的行政区域并入县级随州市,由襄樊市代管。

1994年11月,省政府将随州市改为省直管市。

2000年6月,设立地级随州市,辖曾都区,代管广水市。

2009年3月,在曾都区范围内划出部分乡镇成立随县,曾都区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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