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历史沿革

周初,为夔国地。

楚成王三十八年(前634),楚灭夔,归于楚并。

《史记》载,楚顷襄王二十一年(前278),秦将白起“攻楚、拔郢、烧夷陵”,夷陵之名始见于史。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改夷陵置巫县,属南郡,郡治江陵。

西汉复置夷陵县,属南郡,郡治江陵。

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夷陵县属曹魏分南郡枝江以西所立之临江郡;东汉建安十五年(210),属蜀由临江郡所改之宜都郡。

三国吴黄武元年(222),改夷陵县为西陵县;晋太康元年(280),复改西陵县为夷陵县,东晋分夷陵西境置宜昌县,宜昌县名始见于史,隋废。

夷陵、宜昌属宜都郡,郡治在夷陵县。

南北朝时,宋、齐均名夷陵县,属宜都郡,郡治夷陵。

梁改宜州,西魏改拓州,后周改陕(xia)州。

隋大业三年(607)复夷陵县,属由陕州所改之夷陵郡,郡治在夷陵县。

唐武德二年(619)夷陵县属由夷陵郡所改之陕州;天宝初年,属由陕州所改之夷陵郡;乾元元年(758),属由夷陵郡所改之陕州,州、郡治均在夷陵县。

五代时,夷陵县属陕州,随陕州一度归于南平国。

宋元丰年间(1078~1085),夷陵县属由陕州所改之峡州;元至元十七年(1280),属由峡州所升之峡州路,州、路治均在夷陵;二十四年(1364)撤销夷陵县,并改峡州路为峡州府;旋降峡州府为峡州,直隶湖广行省。

明洪武九年(1376),改峡州为夷陵州。

清顺治五年(1648),改夷陵为彝陵。

雍正十三年(1735),升彝陵州为宜昌府,并以原夷陵县境立东湖县,府治在东湖县,县城因此以“宜昌”称行于天下。

民国元年(1912),废宜昌府,改东湖县为宜昌县,先后隶属于荆宜道、湖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3月,宜昌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当阳专署,5月,隶属湖北省宜昌专署。

同年7月,县城解放,县城及近郊划出设宜昌市,县直机关仍设宜昌市内。

1970年7月,因兴建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县直机关从市内北迁小溪塔。

1975年,宜昌专区改称宜昌地区,隶属关系不变。

1992年3月,宜昌县隶属宜昌地、市合并后的宜昌市。

2001年3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昌县,设立宜昌市夷陵区,原宜昌县的土城乡、桥边镇、艾家镇划归宜昌市点军区管辖。

同年7月28日,宜昌市夷陵区正式成立。

2024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将宜昌市西陵区南津关村、前坪村、龙泉山村、南津关社区等“三村一社区”划转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