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历史沿革

夏时为豫州之西域。

商时,武王伐纣,联合庸、卢、濮、蜀、羌、髳、微、彭等诸国。

郧县西南境内有堵河,古称“庸水”,属庸国辖地。

西周时期封麇子国,都于锡穴。

春秋时,楚子伐麇,至于锡穴(今五峰乡辖地)。

后楚师灭麇国、绞国、郧县境地遂属于楚。

秦昭王二十七年(前280),秦攻楚汉北地入上庸,辖地遂属于秦。

秦统一六国后,隶属益州汉中郡。

汉因秦制,锡穴属益州汉中郡,于郧县境地置长利县。

西汉长利有“郧关”,与锡并属汉中郡。

东汉建武六年(30),长利并入锡县,仍属汉中郡。

三国时,郧县属为兴郡。

魏在锡立堵阳县(今郧阳陈西25公里处韩家洲)。

晋太康四年(283)析锡县复长利县。

晋太康五年(284),改长利县为郧乡县,属魏兴郡,县境内魏兴郡郧乡县属地,属荆州。

南朝,郧乡县属梁州魏兴郡。

齐时,分魏兴郡,东境属上庸,郡北境置齐兴郡,又分郧乡县置齐兴县,为齐兴郡治,领六县,在县境为齐兴、郧乡二县,属梁州。

梁太清一年(547),于梁州齐兴郡置兴州,改齐兴郡为南始平郡,后复改为齐兴。

于是,兴州所领在县境为齐兴郡的郧乡、齐兴二县。

为广福郡所领广福县。

广福当分齐兴置,而郧乡为兴州及齐兴郡治所。

又置郧州,所领郡县无考。

西魏改梁兴州为丰州。

隋废广福郡,改广福县为安福县,与郧乡县同属豫州淅阳郡。

唐武德一年(618),置南丰州,领郧乡、安福、堵阳三县。

堵阳当分郧乡置(在今郧县内),又分郧乡县置长利县(在今郧西县境)。

武德八年(625)废南丰州、以郧乡、堵阳、安福属均州。

唐贞观二年(628),省堵阳、安福二县入郧乡,并省长利入郧乡、废均州,以郧乡县属淅州。

贞观八年(634),废淅州复置均州。

郧乡县属均州。

唐天宝一年(742),改均州为武当郡。

唐乾元一年(758)复为均州,隶山南东道。

宋时,郧乡县仍属均州武当郡,隶京西南路。

宋末省上津县入郧乡县。

至元十四年(1277),郧乡县改称郧县,属均州。

明太祖洪武一年(1368)复置上津县。

成化十二年(1476),于郧阳城置郧阳府,辖郧阳、襄阳、安陆、荆州、汉中、南阳、西安七府。

又分郧县南门保置郧西县(即唐时长利县故地)。

于是,郧县疆域与其他5县合为郧阳府治,属湖广布政使司。

清朝康熙三年(1664),分湖广布政使司为湖北布政使司等,郧县属湖北布政使司。

同年,裁革郧阳巡抚。

康熙十五年(1676)复置郧阳巡抚,至清朝康熙十九年(1680),郧阳巡抚裁撤。

宣统三年(1911)九月,郧阳后队队长响应武昌首义、画押反正,县域清政权覆灭。

1912年2月,郧阳府废,郧县直隶属于省;1913年郧县隶属湖北省鄂西道;1914年,鄂西道改名襄阳道。

1927年,襄阳道撤,郧县直隶属于省。

1932年,郧县属湖北第十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34年,改属湖北省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7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郧县城,民国政府在郧县施政结束。

1948年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郧县人民民主政府,隶属陨露醯谒淖ㄔ惫稹?/p>

6月,陕南政府主任公署在郧县县城成立,郧县属陕南行政主任公署第四专谒淖ㄊ稹?/p>

1949年1月,第四专署更名为两郧专员公署,郧县属陕南两郧专署;11月,陕南人民行政公署移驻汉中南郑市。

1950年,两郧专署更名为郧阳专员公署,郧县属湖北省郧阳专员公署。

1952年12月,郧阳专员公署、襄阳专员公署合并为襄阳专员公署,郧县属襄阳专员公署所辖。

1965年7月19日国务院批准,恢复郧阳专区,郧县属郧阳专员公署。

1966年5月至1978年10月,郧县属郧阳地区革命委员会、郧阳地区行政公署。

1994年9月29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郧阳地区、十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批复》国函〔1994〕98号,撤销郧阳地区,与十堰市实行地、市合并,郧县隶属十堰市。

2024年9月9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十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18号,撤销郧县,设立十堰市郧阳区,以原郧县的行政区域为郧阳区的行政区域,郧阳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金沙路1号,属十堰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