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历史沿革

战国楚置高蔡邑。

秦置临沅县,属黔中郡。

西汉属武陵郡,并置索县(一说武陵郡治此)。

东汉武陵郡治移临沅县。

阳嘉三年(134)改索县称汉寿县,为荆州刺史部治所。

初平元年(190)州治徙南郡襄阳。

三国初属蜀,后属吴。

隋并临沅、沅南、汉寿3县置武陵县。

隋、唐为朗州或武陵郡治。

五代为朗州治。

北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为鼎州治。

政和七年(1117)取《诗经??常武》小序“有常德以立武事”之意,置常德军。

乾道元年(1165)为常德府治。

元为常德路治。

明、清为常德府治。

1913年废府,改武陵县为常德县。

1914年为武陵道治,1916年属湘江道。

1922年废道存县。

1937年为第二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

1940年为第四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

1949年为常澧专区专署驻地。

1950年析常德县城关镇一带置常德市(县级),为常德专区专署驻地。

1968年为常德地区行政公署驻地。

1988年1月23日,国务院以国函【1988】18号文件批准撤销常德地区,建立省辖常德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

同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省辖地级大庸市(今张家界市),析慈利县归大庸市管辖。

时常德市辖武陵、鼎城2区和桃源、石门、澧县、汉寿、临澧、安乡6县,代管津市市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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