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祖五年(前202),置桂阳郡,属荆州,郡治郴县(含今桂阳县地)。
新莽始元年(9),改桂阳郡为南平郡,郡治迁耒阳,改名南平亭。
东汉建武十一年(35),复名桂阳郡。
隋开皇九年(589),改桂阳郡为郴州,隶潭州总管府。
大业三年(607),复称桂阳郡;十三年(617),置平阳县,辖区相当于今桂阳县,隶属桂阳郡。
唐武德七年(624),郴州改桂阳郡,平阳县并入郴县。
后周广顺元年(951),南汉取桂阳监。
北宋乾德元年(963),桂阳监归宋。
南宋绍兴三年(1133),桂阳监改称桂阳军。
元至元十三年(1276),桂阳军升桂阳路,属湖广行省湖南道宣慰司。
明洪武元年(1368),桂阳路更为桂阳府。
洪武十三年,升桂阳县为桂阳州。
清雍正十年(1732),桂阳州升为直隶州。
1913年,桂阳直隶州改为桂阳县,隶衡永郴桂道。
1914-1922年属衡阳道。
1937年属第八行政督察区。
1940年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桂阳县解放,隶湖南省郴县专区。
1954年7月,湘南行政区易为郴县专区,桂阳县隶之。
1960年8月,隶郴州专区。
1961年5月,恢复新田县,桂阳县仍隶属郴州专区。
1968年2月,桂阳县属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9年3月,隶郴州地区行政公署。
1995年,郴州撤地建市,桂阳县隶属郴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