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历史沿革

上古南岳古为衡州之域。

秦统一中国后,南岳衡山其地属衡阳郡。

三国吴会稽王太平二年(257年),隶属衡阳县。

西晋永熙元年(290年),改衡阳县为衡山县,为县名之始。

隋属衡州郡。

唐属衡州。

55.88属衡州衡阳郡。

元属衡州路。

明属衡州府。

清因之。

中华民国废府存道,直属衡阳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20世纪50年代,衡山县属湘南行政区(行政中心衡阳市)、衡阳专区。

1960年初,衡山划出南岳公社和南岳镇归衡阳市南岳管理局管辖,次年底,南岳管理局改称南岳县。

1966年,撤销南岳县;将衡山县湘江以东地区析出组建衡东县,原南岳县与衡山县湘江以西地区合并为衡山县。

1984年,正式成立南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