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历史沿革

秦至晋末属湘南县。

南齐属湘西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并入衡山县。

唐天宝八年(749年)改衡山县为湘潭县,自此至宋。

元代,湘潭县升湘潭州,韶山归湘潭州。

明代,属湘潭县移风乡居义里;清代,为湘潭县的第七都;光绪十九年冬月十九日(1893年12月26日),毛泽东诞生于湘潭县七都韶山冲上屋场。

民国时期先后属湘潭县西二区,第九区、清溪乡和银田乡、清田乡。

民国十四年(1925年)2月,毛泽东偕夫人杨开慧回韶山组织领导农民运动,先后在毛氏宗祠、李氏宗祠、庞氏宗祠等地创办了20余所农民夜校,并在韶山冲建立中国农村最早的党支部之一中共韶山支部。

到20世纪30年代末,中共潭湘区委(下辖湘潭、湘乡)为适应对敌斗争需要,决定一分为二,划为韶山和白田两个区委。

韶山区委下辖湘潭县清溪乡(即今韶山)和湘乡县湘西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中共潭湘宁边区县工委在韶山成立,1949年5月,更名为中共宁乡县工委,韶山党组织隶属关系随之改变。

1949年8月15日,韶山解放。

新中国建立以后,韶山建制曾多有变化。

1961年,湘潭全县恢复区级体制,设立韶山区,1963年8月,成立韶山管理局,隶属湘潭县韶山区委领导,1968年12月,撤销韶山管理局和湘潭县韶山区,升为地级区,属湖南省直辖,湘乡县大坪公社和白田公社的竹赞大队划入。

1981年1月12日,省委、省政府决定,撤销湖南省韶山区,再度成立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和湘潭县韶山区,分别隶属湖南省委和湘潭县委领导。

1984年,湘潭县韶山区升为县级区,改为湘潭市辖。

1986年8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在韶山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决定韶山进一步开放,并明确规定韶山的性质:既是革命纪念地,又是风景旅游区,同时还决定把滴水洞也对中外游客开放。

1990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湘潭市韶山区,建立县级韶山市,属湖南省辖,由湘潭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