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距今5000年左右,县内先民已由狩猎、采集活动,进入畜牧、水稻生产阶段,形成定居。
战国,县域属楚国。
隶长沙郡。
秦灭楚,置临湘县,今县地属临湘县,隶长沙郡。
西汉,析临湘置湘南县,隶长沙国。
今县地湘河口(原涟口)以北属临湘县,以南属湘南县。
三国吴太平二年,分湘南、湘乡县立湘西县,又分湘南立衡阳县,今县地属湘西、湘南县,隶衡阳郡。
晋,湘南、湘西隶属关系未变。
南朝宋,湘南、湘西隶衡阳内史。
齐,湘南县废,其地分入湘西、湘乡、新康(今宁乡)、衡山县(晋改衡阳为衡山),今县地分属湘西、湘乡、新康三县,隶衡阳郡。
梁,分阴山县立湘潭县,地域多属今衡东县,隶衡阳郡,但今县地仍属湘西、湘乡、新康县。
陈,因梁规制。
隋朝,茶陵、攸水、阴山、建宁四县并入湘潭县,隶衡山郡。
衡山、湘西、湘乡三县并为衡山县,隶长沙郡。
今县地属衡山县。
唐武德四年(621),湘潭县并入之茶陵、阴山、建宁复置县,攸水故地改置南云州。
衡山县并入之湘乡县复置县。
天宝八年(749),原湘潭县地大部划属衡山,衡山县北部划属湘潭,湘潭县治移至洛口(今易俗河),隶潭州总管府。
五代十国时期,隶楚国长沙府。
北宋,隶长沙郡。
元符元年(1098),析出北部两乡入新置之善化县。
元贞元元年(1295),湘潭县升为州,隶潭州路。
明,湘潭复降为县,隶长沙郡。
民国3年,隶湘江道。
民国11年,撤道隶湖南省。
民国27年,隶湖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隶长沙专区。
1952年10月,长沙专区改名湘潭专区,隶湘潭专区。
1959年4月,划归湘潭市领导。
1961年5月,复隶湘潭专区。
1983年,湘潭地区撤销。
7月,隶湘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