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历史沿革

西汉时期置攸县、茶陵、容陵3县,并有临湘、湘南县地,俱属长沙国。

东汉时期属长沙郡,并析临湘县置醴陵县。

三国吴时析临湘、湘南县置建宁县,与攸县、醴陵县俱属长沙郡;析湘南县置湘西县,属衡阳郡;省容陵县置阴山县,与茶陵县俱属湘东郡。

南朝时期梁析阴山县置湘潭县,治今攸县西部,属湘东郡。

南朝梁、陈间改攸县称攸水县。

隋代废醴陵县入长沙县,并湘西县入衡山县,属潭州或长沙郡;省茶陵、攸水、阴山、建宁4县入湘潭县,属衡州或衡山郡。

唐武德四年(621),析长沙县置醴陵县,属潭州;并置南云州,析置茶陵、安乐、新兴3县;析湘潭县置攸县、阴山县。

贞观元年(627),废南云州,省茶陵、安乐、阴山、新兴4县入攸县并划属衡州。

圣历元年(698),析攸县复置茶陵县。

天宝八年(749),今株洲市区和株洲县为湘潭县地,与醴陵县俱属长沙郡,后属潭州;攸县、茶陵县属衡阳郡,后属衡州。

五代为楚潭州长沙府醴陵、攸县、茶陵和湘潭4县地。

北宋时期为潭州醴陵、攸县和湘潭3县地,以及衡州茶陵县。

南宋绍兴九年(1139),升茶陵县为茶陵军,嘉定四年(1211),析茶陵军置酃县。

元代为天临路醴陵州、攸州和湘潭州地,以及衡州路酃县。

明代为长沙府醴陵县、攸县、茶陵州和湘潭县地,以及衡州府酃县。

清末一度设株洲厅。

1913年,茶陵州改为茶陵县,与攸县、醴陵县等俱属湘江道,酃县属衡阳道。

1937年,为第一行政督察区醴陵和湘潭县地,以及第二行政督察区攸县、茶陵、酃县。

1949年,为长沙专区醴陵和湘潭县地,以及衡阳专区攸县、茶陵、酃县。

1951年6月,设株洲市(县级),辖湘潭县的株洲镇等13乡镇及荷花乡的5个村,属长沙专区。

1952年,改属湘潭专区。

1953年5月,株洲市改为省辖市(县级),由湘潭专区代管。

1956年4月,株洲市升为省辖地级市。

1959年6月,设中心、清水塘、田心、荷塘铺、董家塅和郊区6区。

1961年,复置酃县,属湘潭专区。

1965年4月,析株洲市的部分行政区域设立株洲县。

1968年,湘潭专区改称湘潭地区。

1970年1月,撤销中心区、清水塘区、田心区、荷塘铺区和董家塅区,设立东区、南区和北区。

1983年7月,将湘潭地区醴陵、攸县、茶陵、酃县4县划入株洲市。

1985年5月,醴陵县撤县立市(县级)。

1994年4月,酃县更名为炎陵县。

1997年5月,撤销东区、南区、北区和郊区,调整设立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天元区,代管县级醴陵市,市政府驻地天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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