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成立中共徐州市郊区工作委员会。
1951年1月,成立郊区办事处。
1957年5月,设立徐州市环城区(即郊区)。
1960年3月,再次撤销郊区建制,成立中共徐州市农村工作部,其所属地区有市政府直接领导。
1962年7月,恢复郊区办事处;1967年6月,设立徐州市郊区。
1978年7月,撤销郊区,成立徐州市农林水利局、徐州市社队工业局。
1983年,复设郊区。
1989年,将云龙区的翟山办事处划归郊区管辖。
1993年10月,徐州市郊区更名为泉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