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历史沿革

宿迁城区在上古时代是中原钟吾诸侯国属地。

周庄王十三年(前684),宋闵公令宿国迁于宋国内地,以为附庸。

秦代设下相县。

东晋安帝义熙元年置宿预县。

北魏太和中,置宿预郡。

太清三年(549),改宿预为宿豫。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泗州为下邳郡,治宿豫县。

唐宝应元年(762),因避代宗帝讳改宿豫县为宿迁县,即“宿预县城迁移”之意。

唐代至清代先后属泗州郡、下邳郡、淮安府、徐州府。

民国初,宿迁直属江苏省。

1945年8月,中共泗宿县委和县总队接管宿迁县城,在县城及近郊设立宿迁市。

1987年12月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宿迁县,设立宿迁市(县级),由淮阴市代管。

1996年7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宿迁市,设立地级宿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