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安福县被确定为2024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
2024年7月,安福县被确定为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
2024年10月,安福县被确定为2024年富硒功能农业重点县。
2024年10月,安福县被认定为江西省第二批“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先行县。
2024年1月,安福县被命名为2024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4年1月,安福县被确定为2024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2024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安福县人口数量为32.91万人,位列吉安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8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1635位,位列江西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4位。
2024年11月,水利部公布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安福县上榜。
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授予安福县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2024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安福县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4年3月,安福县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井冈山片区、原中央苏区片区、湘赣片区)。
2024年2月,安福县上榜202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24年3月,安福县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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