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3月成立景南区,辖太白园、昌江、东郊人民公社。
1979年3月,景南区改称昌江区,为县一级权力机构。
1980年12月成立昌江区人民政府。
建制沿革清代荷塘属鄱阳县花新乡四十都,民国18年(1929年),属鄱阳县鱼山乡。
1972年场社分设,易名为鄱阳县荷塘林场,并划出鲇鱼山、留阳、丽阳成立鱼山公社。
1983年7月波阳县的鱼山公社及荷塘垦殖场划归景德镇市昌江区管辖。
1984年9月,成立荷塘乡人民政府,乡场合署办公。
同年古城公社、枫树山林场、朝阳垦殖场、先锋垦殖场划归昌江区管辖。
2002年8月,珠山区的西郊街道划归昌江区管辖;昌江区的太白园街道划归珠山区管辖。
2005年7月1日,将吕蒙乡成建制从昌江区移交景德镇市高新区管理。
2024年8月,昌江区竟成镇划珠山区管辖,高新区吕蒙乡重新划归昌江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