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属九江郡,为番县地。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为馀汗县地,隶豫章郡。
东汉建安八年(203),析馀汗县地置乐安县,县治银城堡(今新岗山镇银城畈),隶豫章郡。
南朝陈天嘉元年(560),乐安县更名银城县,县治从银城堡迁至银冶堡(今银城东),隶吴州。
隋开皇九年(589),撤销银城县,辖地并入鄱阳县,隶鄱阳郡。
唐武德四年(621),以乐安县故地设乐平县,治银城堡,隶饶州,九年(626)撤县并入鄱阳县;上元二年(675),于银城银山置银场,名邓公场,隶江西盐铁都院;唐开元四年(716),重建乐平县;南唐昇元二年(938),升邓公场设德兴县,乐平县的银山、乐平、南部三乡划归境内,治银城(今银城街道),隶乐平军(后称饶州)。
宋开宝八年(975),隶饶州鄱阳郡。
元至元十四年(1277),隶江浙行省饶州路。
明洪武二年(1369),隶饶州府。
清袭明制。
1914年,隶浔阳道;1926年废道,直隶于省;1932年,隶江西省第四行政区;1935年4月,隶第五行政区,又称浮梁督察专员公署。
1929年成立德兴县苏维埃政府,隶属信江特区委,1949年5月2日,隶华东区赣东北行政区上饶专区,1949年10月隶属浮梁专员公署,1952年10月隶属上饶专员公署,1990年12月26日,撤销县,设德兴市(县级),隶属上饶地区。
2000年10月,改为江西省直辖(县级),由上饶市代管,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