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历史沿革

宋代进贤县属江南西路隆兴府。

元代居江西行中书省隆兴府。

明代,属江西省洪都府,后称南昌府。

清代,属江西布政使司南昌府。

民国元年(1912),全省划为豫章、赣南、庐陵、浔阳四道,进贤县属豫章道,道署驻南昌市。

民国15年(1926)取消道制,进贤县直属省辖。

民国21年(1932)6月,全省划为13个行政区,进贤隶属第一行政区,即南昌区,区署设在新淦。

民国24年(1935)4月,全省改为8个行政区,进贤隶属第一行政区,区署设在武宁。

民国28年(1939)4月,进贤隶属第一行政区,区署设在武宁,民国28年冬,全省划为11个行政区,进贤县隶属十一行政区,行政专署设在丰城。

民国31年(1942)11月,全省改划为9个行政区,进贤县隶属第一行政区,专署驻丰城。

1949年5月16日,进贤县获得解放,成立进贤县人民政府,属赣东北区党委贵溪专区,同年八月划归南昌地区。

1958年12月,南昌地区专员公署迁宜春,改称宜春地区专员公署,进贤县隶属于宜春地区。

1968年2月20日,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将进贤县划归抚州地区管辖。

1969年3月6日,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将临川县的李渡、温圳、前途、文港、长山等5个公社划归进贤管辖。

1983年9月30日,根据国务院(83)国函字146号文件批复,将抚州地区的进贤县划归南昌市管辖。

建县以来,民和镇一直为县治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