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金溪县被确定为2024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
2024年4月,金溪县被确定为第一批江西省城市更新省级试点。
2024年7月,水利部公布金溪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4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金溪县人口数量为25.38万人,位列抚州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1966位,位列江西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8位。
2024年1月,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金溪县上榜。
2024年3月,金溪县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原中央苏区片区、闽浙赣片区)。
2024年2月,金溪县上榜202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24年7月,金溪县荣获2024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24年12月,金溪县上榜第三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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