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先属楚国后属吴国。
东周元王三年(前473),归越。
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归楚国。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属南埜地。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分淮南国置豫章郡,属南埜县地。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析南埜县设南安县,为建县之始,属庐陵南部都尉。
西晋太康元年(280),更名南康县,“南康”之名始此,仍属庐陵南部都尉,三年,属南康郡。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属南康国。
隋大业元年(605),属南康郡。
唐武德五年(622),属虔州。
五代十国后梁开平四年(910),属百胜军。
南唐昇元元年(937),属昭信军。
北宋开宝八年(975),改昭信军为军州,九年,改为虔州,南康属之。
淳化元年(990),析虔州设南安军,南康属南安军。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南安军为属南安路总管府,南康属之。
明洪武元年(1368),改南安路为南安府,南康隶之。
清沿袭明制,属南安府。
1912年,废府,直属江西省。
1914年,属赣南道。
1926年,废道存县,直属省管辖。
1932年,属省第11行政区。
1935年,属省第4行政区。
1949年8月14日,南康解放,属赣州分区。
202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南康市改市设区,辖2街道6镇12乡,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