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地域最早为肃慎族居住地。
战国时属燕国领地。
秦时为辽东所属。
汉武帝时为玄菟郡辖地。
汉末,扶余族兴起,建立高句丽地方政权,柳河之地为其辖境。
唐朝时,隶于安东都护府。
渤海时,一部分属渤海鸭绿府正州,一部分属长岭府河州。
辽时,隶属东京道。
金时,隶属咸平路咸平府。
元朝时,隶属辽阳行中书省开元路咸平府。
明朝时,隶属建州卫。
清朝入主中原后为盛京将军辖地,清初为盛京围场中的鲜围场,属封禁重地,设兵巡守,不准入境拓垦、打柴、放牧,只许为皇家采掘参茸、山珍、猎牲等做为“贡鲜”。
咸丰年间,因流民进入私垦,已渐弛禁。
同治十二年(1873年)起,经盛京将军崇实奏准,在本境设地局,丈放荒地,招民开垦,从此,正式开禁,流民渐增,从事农耕。
光绪三年(1877年)设通化县,本境属其北境养字路共20保。
光绪四年(1878年)设柳树河子分防,置县丞缺,强令围场内的垦户,迁往一统河和三统河两岸,加速了柳河地域的开发。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一日(1902年8月4日),设柳河县。
因县治所驻柳河镇(城东有一条河叫柳树河,取名柳河镇)故名柳河县。
将南龙岗山以北,原通化县属北境养字路共20保辖地,划归柳河县领属。
隶属海龙府。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柳河县隶属奉天省海龙府。
宣统元年(1909年),隶属奉天省东边道海龙府。
民国2年(1913年),隶属奉天省东边道。
民国9年(1920年),直属奉天省。
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为日本帝国主义殖民地。
日伪政权成立后,伪柳河县隶属伪奉天省。
民国26年(1937年),改属伪通化省,直至日伪政权垮台。
民国34年(1945年)10月15日,成立柳河县民主政府。
隶属安东省通化专员公署。
民国35年(1946年)5月18日,柳河县改属辽宁省通化专员公署。
7月21日,改为辽宁省第四专员公署所属。
10月14日,国民党军队占领柳河县城后,成立柳河县政府。
归国民党的安东省管辖。
柳河县民主政府转移到山区开展游击活动,仍属辽宁省第四专员公署。
民国36年(1947年)2月28日,东北民主联军收复柳河县城,县民主政府从游击区迁回柳河镇。
仍属辽宁省第四专员公署。
7月20日,归安东省直辖。
民国37年(1948年)9月4日,改属安东省通化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38年(1949年)5月18日,划归辽东省通化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1952年6月,归辽东省直辖。
1954年8月24日,划归吉林省通化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1985年4月13日,改属吉林省梅河口市。
1986年1月,改属通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