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抚顺隶燕国辽东郡。
秦,秦袭燕制。
汉初,抚顺西部地区属辽东郡堠城县,北部地区属辽东郡高显县。
元封三年(前108)置玄菟郡。
始元五年(前82),玄菟郡迁到新宾县永陵境内。
永初六年(112),堠城县改属玄菟郡,抚顺仍属堠城县。
初平元年(190),公孙度割据辽东,抚顺地区仍属公孙政权玄菟郡。
魏景初三年(239),抚顺隶玄菟郡。
晋初,仍置州郡,抚顺仍属玄菟郡(堠城县已废除)。
永康元年(300),抚顺改属高句丽政权。
唐圣历元年(668),置安东都护府,于新城置新城州都督府,隶属安东都护府,抚顺属之。
武周圣历元年(698),大祚荣建立渤海国。
今清原、新宾两县为渤海国西陲,今抚顺市区与抚顺县中、西部地区仍属安东都督府新城州都督府。
辽太宗天显元年(926),置贵德州,隶属东京道,下辖贵德、奉德两县。
金,废奉德县,增设奉集县,贵德州隶东京路。
元,废贵德州,置贵德州巡检司,隶沈阳路。
明,抚顺属辽东卫指挥使司沈阳卫。
万历四十四年(1616),努尔哈赤称汗,国号金(史称后金),抚顺城为正黄旗领地。
清顺治十四年(1657),置奉天府,抚顺隶奉天府。
康熙三年(1664),置承德县,管辖今沈阳、抚顺地区。
光绪元年(1875),抚顺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属兴京厅,西部属承德县。
光绪二十八年(1902),划承德县东部设兴仁县(抚顺县),抚顺属之。
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兴仁县为抚顺县。
民国元年(1912),抚顺隶奉天省东边道。
民国十八年(1929),改奉天省为辽宁省。
抚顺县改属辽宁省。
民国二十年(1931),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抗日战争爆发,第二天占领抚顺。
杨靖宇领导的东北抗日联军战斗在辽东。
民国三十四年(1945),10月中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立抚顺市政府。
11月,组建辽宁省抚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抚顺专署),隶属辽宁省政府。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国民党军队占据抚顺,设立抚顺市、抚顺县,均隶属辽宁省。
民国三十六年(1947),撤销抚顺市,并入抚顺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10月31日,抚顺解放。
11月,沈抚县撤销,成立抚顺市政府和抚顺县政府。
抚顺市、县分治,均隶属安东省政府。
1949年,抚顺市为东北行政委员会直辖市。
1953年,抚顺市改为中央直辖市。
1954年,撤销辽东省、辽西省建制,合并为辽宁省。
抚顺市划归辽宁省,改为省辖市。
1956年,新宾、清原划归铁岭专员公署。
1958年,新宾、清原改属抚顺市。
1961年,复建抚顺县。
1964年,新宾、清原改属沈阳专员公署辖。
1965年,新宾、清原复属抚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