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属燕国的辽东郡。
秦朝时期,袭燕制。
西汉时期,抚顺县境属辽东郡堠城县。
东汉永初元年(107年),玄菟郡迁至辽东塞内,抚顺县境属玄菟郡堠城县。
东汉初平元年(190年),公孙度割据辽东,自号辽东候平州牧,设治于襄平,领辽东,中辽、辽西、玄菟、乐浪五郡,抚顺地区仍属公孙政权玄菟郡。
魏景初二年(238年),统一辽东,抚顺届曹魏政权的玄菟郡。
东晋永康元年(300年),扶馀族兴起,建高句丽地方政权,不断西进,在高尔山修筑城堡,史称新城,抚顺属高句丽政权。
唐总章元年(668年),置“安东都护府”,为辽东地区的最高建置,在新城置新城州都督府,隶属安东都护府,抚顺属之。
唐仪凤二年(677年),安东都护府迁至新城,抚顺地区被誉为“冠带之城”。
唐圣历元年(698年),中国北方少数民族靺鞨族首领大祚荣建立渤海国(臣附于唐的地方民族政权)。
唐开元元年(713年),封大祚荣为渤海王,今抚顺县境的东部为渤海国的西界,西部仍届唐安东都护府。
后唐天成元年(926年),辽灭渤海,在辽东地区建东丹国,在抚顺地区置贵德州,并在浑河北岸高尔山东南(今抚顺师专附中附近)修筑了贵德州城。
贵德州领贵德、奉德二县。
抚顺属贵德州贵德县。
北宋宣和七年(1125年),金灭辽,置五京路,总管府路,下辖州、县,抚顺地区属东京路贵德州贵德县。
后废州留县,抚顺仍届贵德县。
南宋嘉定五年(1212年),蒙古骑兵攻陷东京路,辽东归元所有。
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设辽阳行中书省。
元元贞二年(1296年),设沈阳路,治所辽阳,抚顺属辽阳行中书省沈阳路地。
明洪武四年(1371年),在辽东置定辽都尉指挥使司,总辖辽东诸卫军马,抚顺属之。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为防御故元割据势力及东北女真各部的袭击,明王朝在抚顺高尔山下修筑砖城一座,名曰“抚顺城”,这是抚顺得名的由来,其涵义是“抚绥边疆,顺导夷民”。
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置沈阳中卫,又以城东北八十里古贵德州地设抚顺千户所,属沈阳中卫管辖。
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建州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大金国(史称后金)统一东北后,由八旗军收揽城堡辖地,抚顺城为正黄旗领地。
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定都北京后,以盛京(沈阳)为留都,设重臣镇守辽东,由八旗军驻地防守。
抚顺由正黄、镶黄、正红、镶红旅驻守,为四旗领地,设拨什库一员驻札抚顺。
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实行“旗民分治”,于盛京设奉天府,抚顺民事隶奉天府;旗事由拨什库掌管。
清康熙三年(1664年)6月,设承德县,属奉天府,抚顺属承德县。
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拨资重修抚顺城(即清代抚顺城),城址位于明代抚顺城南约一里处。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分承德县地设兴仁县,抚顺属兴仁县。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兴仁县移治于抚顺城,改为抚顺县,隶属奉天府。
民国元年(1912年),抚顺县隶奉天省东边道。
民国四年(1915年),抚顺县将治所由抚顺城迁到干金寨。
民国十八年(1929年),抚顺县隶属辽宁省。
民国二十年(1931辏?月19日,日本侵略者强占抚顺县,抚顺县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辽宁省为奉天省,抚顺县属伪奉天省管辖,为乙类县。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日伪划抚顺县部分地区设立抚顺市,成立伪抚顺市公署,市、县互不领属,同归伪奉天省公署管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抚顺光复。
同年9月27日,组建抚顺县民主联合政府。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22日,国民党五十二军进占抚顺,国民党的行政院在抚顺设“市政府”和“县政府”。
抚顺县民主联合政府转移。
同年4月,在浑河以北铁岭、沈阳、抚顺三角地区成立沈铁抚联合县。
同年7月,中共辽东三地委决定将沈阳县与抚顺县合并为沈抚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月,国民党行政院撤销抚顺市,将抚顺市并入抚顺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0月,抚顺解放后,沈抚县撤销,恢复抚顺县,成立抚顺县政府,机关驻地设在抚顺城。
隶属安东省政府。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30日,正式启用抚顺县人民政府公章,抚顺县为国家乙级县。
1952年9月,撤销抚顺县,其行政辖地分别划归本溪市及抚顺市。
1961年8月7日,恢复抚顺县建制,设抚顺县人民委员会,机关驻地在抚顺城。
1968年5月,抚顺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1969年10月,县机关迁至抚南人民公社石文厂村(今石文镇)。
1979年7月17日,抚顺县革命委员会由石文厂村迁回抚顺城。
1980年10日,抚顺县革命委员会改称抚顺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