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历史沿革

辽统和四年(986),置阜俗县,治今大城子镇,后为利州治。

元至元初废阜俗县入利州。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置营州中屯卫,属大宁都指挥使司。

后金天聪九年(1635),置喀喇沁左翼旗(治所官大海,后移南公营子)。

清乾隆三年(1738),在喀喇沁左翼旗地内设塔子沟厅,专管汉人事宜。

乾隆四十三年(1778),改塔子沟厅为建昌县,隶属承德府,实行“蒙汉分治,旗县并立”。

1912年,境内汉族初属直隶省(今河北省),后属建昌县。

1914年,因建昌县与江西建昌府重名,又为大凌河发源地,故改建昌县为凌源县。

1931年,属凌南县。

1940年,撤销县制,蒙、汉统归喀喇沁左旗管辖。

1946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成立喀喇沁左旗人民政府。

1948年,结束蒙、汉分治。

1949年,旗政府从公营子(今南公营子)迁至大城子。

1956年,属辽宁省。

1957年10月8日,国务院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撤销喀喇沁左旗,设立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1958年4月1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成立,属朝阳市。

1964年,属朝阳专区。

1970年,属朝阳地区。

1984年,复属朝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