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期,宽甸属青州。
春秋战国时期,为辽东郡。
三国时期,为辽东郡西安平县。
唐朝时期,属安东都护府积利州辖地。
辽朝时期,属婆娑府辖地。
明天启元年(1621年),后金军占据宽甸,于明辽东边墙以东至鸭绿江设置封禁地带,视为“龙兴重地”,修筑柳条边护防,始为满清发祥地。
清光绪二年(1876年),设“宽甸”县,名称迄今未变,隶属凤凰厅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仍为宽甸县,属奉天省辖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三”胜利后,建立宽甸县人民政府,安东第四公署和第四军分区设在宽甸。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宽甸县一度被国民党占领。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恢复建立县人民政府,属安东省辖。
1949年,属辽东省辖县。
1954年,属辽宁省管辖,今为丹东市辖县。
1989年9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宽甸满族自治县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