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历史沿革

今辽阳县境从战国的燕开始,历经秦、汉,一直到东晋十六国的后燕,都属于辽东郡(国)的襄平县(今辽阳市)。

北燕之后,经南北朝直至隋,这一带都是高句丽所建立的割据政权。

唐高宗收复辽东之后,在今辽阳市设置辽城州都督府。

辽太宗天显十三年(实际为会同元年即938年)“改南京为东京,府曰辽阳”。

辽代辽阳之名“盖以唐人诗文中尝指辽东为辽阳,故取而名之也”。

辽,称东京辽阳府。

金,称东京路辽阳府。

元,为辽阳路。

明,为辽东都司。

清顺治十年(1653年),设辽阳府,辽阳县。

清康熙三年(1664年),县升为州。

民国三年(1914年),改辽阳州为辽阳县。

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期间仍属辽阳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仍置辽阳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行市县分治,属辽东省管辖。

1954年,市、县并入辽宁省,辽阳市为省辖市。

1956年,属辽阳专区。

1958年,撤销专区。

1959年,辽阳县并入辽阳市划归鞍山市领导。

1961年,又恢复辽阳县,实行市县分治,同属鞍山市管辖。

1966年,辽阳县改属辽南专区领导。

1968年,市县合并,属鞍山市。

1980年4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首山区,恢复辽阳县,以辽阳市首山区的首山镇、沙岭镇等23个公社或镇为辽阳县行政区域,由辽阳市管辖;首山区其他地区仍由辽阳市管辖。

1984年5月10日,国务院批准:以辽阳县的弓长岭镇、安平镇、安平乡设立辽阳市弓长岭区。

1992年,辽阳市人民政府(辽市委发[1992]8号)批准设立刘二堡经济特区,以辽阳县刘二堡镇为其管理区域。

经济特区管委会和镇政府为一个班子,两块牌子,为副县级单位,享有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市级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