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历史沿革

清河区先秦时属辽东郡。

汉、晋时,属扶余国。

南北朝时,属高句丽。

唐朝时,属安东都护府。

清朝康熙三年(1664年)建开原县,隶奉天府。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隶辽北省。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隶辽西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8月1日,隶辽宁省。

1956年,隶铁岭专署。

1958年,划归沈阳市。

1964年,隶沈阳专署。

1968年12月,又改隶铁岭专区。

1984年6月,依据《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撤销铁岭、朝阳地区和铁法市等问题的批复》,将开原县的清河镇、清河乡划归铁岭市设立清河区,区辖“一镇一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