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历史沿革

早在六,七千年前新石器中期,就有人类在这里生息繁衍。

战国,划入燕国版图。

秦,隶属辽东都襄平县(治所今辽阳)。

汉初,在辽东地区仍置辽东郡,今抚顺郊区西部属辽东郡堠城县(今沈阳东古城子),北部地区属辽东郡高显县(今铁岭),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公孙氏父子在辽东建立封建割据政权。

抚顺郊区地方属公孙氏玄菟郡堠城县。

魏景初三年(239年),抚顺郊区隶魏玄菟郡。

晋初,抚顺郊区仍属玄菟郡(堠城县已废除)。

晋末,属高句丽政权玄菟郡。

唐,设置安东都护府,下设九个都督府,其中新城州都督府的治所设在抚顺高尔山新城。

辽天显元年(926年),灭渤海国,在抚顺置贵德州,辖贵德、奉德两县。

抚顺郊区的北部、东部地区属贵德县,西都地区属奉德县。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在抚顺高尔山筑城,并将该城命名为抚顺,抚顺由此得名。

天顺八年(1464年),在顺城区东的关岭设抚顺关和马市。

清顺治元年(1644年),定都北京,以盛京为陪都,并派八旗兵驻防,郊区地方为其领她。

康熙三年(1664年),设置承德县,治所在今沈阳市区,抚顺属承德县。

光绪二十人年(1902年),划承德县东部地区设兴仁县,郊区属兴仁县所辖。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兴仁县改称抚顺县。

抚顺市郊区归属抚顺县。

民国三年(1914年),设奉天省,抚顺市郊区属奉天省抚顺县,民国十八年(1929年),改奉天省为辽宁省,抚顺市郊区属抚顺县。

民国二十年(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强占抚顺。

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改辽宁省为奉天省,抚顺市郊区属抚顺县。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划抚顺县部分地区和满铁在抚顺的附属地设立抚顺市,成立伪抚顺市公署,市、县分署办公,郊区属伪抚顺县公署。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东北光复。

10月,冀热辽军区第16军分区部队进入抚顺,11月,组建抚顺县民主联合政府,郊区地方属之。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国民党军队占据抚顺,国民党行政院在抚顺设立市政府和县攻府,抚顺县民主联合政府转移到马图子。

4月,辽东三专署成立,抚顺县(7月和沈阳县合并为沈抚县)沈铁抚联合县归其管辖,郊区地方属抚顺县和沈铁抚联合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国民党撤销抚顺市,并入抚顺县。

1948年10月,抚顺解放,撤销沈抚县和沈铁抚联合县,恢复抚顺县。

抚顺市,县分治,均隶属安东省。

1949年1月,郊区仍属抚顺县。

1952年9月,撤销抚顺县,11月,市政府设立农林局,将原抚顺县的有关农业工作划归农林局管理。

1953年1月,撤销农林局,成立抚顺市郊区办事处,隶属市政府。

1953年8月,撤销市郊办事处,恢复农林局。

1956年,抚顺市郊区的大部分地区分别划归铁岭县、清原县、本溪县、沈阳县。

8月,重新调整区划,建立河北区。

1958年,抚顺郊区农村先后成立红卫(抚南)、红旗(五龙)、和平(堂党)、上游(李石寨)、东风(河北)5个人民公社(通称大社),分别由市属各区代管。

1959年5月,撤销河北区,成立抚顺市郊区办事处,负责市郊5个农村人民公社的管理工作。

1961年7月,撤销抚顺市郊区办事处,恢复抚顺县。

今抚顺市郊区所辖的河北等7个公社,隶属抚顺县所辖。

1978年4月,设立抚顺县菜区,负责领导今抚顺市郊区河北等7个公社的领导与管理工作。

9月,成立抚顺市郊区。

1988年,更名顺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