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历史沿革

虞舜时,太和区属幽州地。

夏禹时,并幽州入冀州,属冀州地。

商、周时,太和区属古孤竹国地。

春秋时,太和区属燕国地。

战国时期,公元前300年,燕国遣大将秦开击败东胡后,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5郡,时太和区域属辽西郡。

秦代时,分天下为36郡,实行郡县两级制。

太和区境属辽西郡。

西汉时,置徒河县(今锦州)、宾徒县(今锦州附近)、狐苏县。

太和区境属宾徒县。

东汉时,于幽州刺史部境内置辽东属国,太和区境仍属辽西郡,归辽东属国所辖。

三国时期,魏合平州入幽州,属幽州昌黎郡。

西晋时,属平州(今辽阳)昌黎郡。

东晋时,置徒河县,属乐浪郡。

南北朝后魏时,属营州(今朝阳)昌黎郡,北齐时,属营州地。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太和区属辽西郡,后改属柳城郡(今朝阳)。

唐时,太和区属河北道营州总管府(今朝阳)燕州。

唐高宗总章元年(668年)后,属安东都护府。

辽天赞三年(924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以汉俘建锦州,治永乐县(锦州老城区)、锦州自此而名。

据《历史研究》1981年,岑家梧《契丹和汉族及其他民族的经济文化关系》一文:“辽天赞三年(924年),耶律阿保机直抵涿州,时蓟州、安次、潞、三河、渔阳、怀柔、密云皆为所陷,俘其民所归,置州县以居之。”“将汉俘安置在临潢县、长春县、定霸县、龙化县、武安州、泽州、兴中县、锦州”。

时属中兴道(大定府)的兴中府(朝阳)。

金时,太和区属北京路、治永乐县。

元时,太和区属辽阳行中书省大宁路(金时北京路)置锦州。

明初,太和区属山东布政使司辽东都指指挥使司。

正统元年(1463年),属辽东巡抚广宁中屯卫。

清时,太和区属奉天省奉天府。

康熙元年(1662年),并广宁中、左、右三屯卫为锦县。

康熙三年(1664年),6月置广宁府,属广宁府;属锦州府。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太和区属锦县。

宣统三年(1911年),裁锦县归府属锦州府。

民国二年(1913年),裁锦州府设锦县,属锦县。

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道制、改奉天省为辽宁省;属辽宁省锦县。

民国二十年(1931年),本区境沦为日本殖民地,翌年属伪奉天省锦县。

民国二十三年,伪康德元年(1934年),太和区属锦州省锦县。

民国二十六年,伪康德四年(1937年),太和区属伪锦州省锦州市。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4日,八路军冀热辽军区第十六军区进驻锦州市后,境内15区、16区、17区、18区、19区、21区,21区属锦州市政府。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国民党锦州市政府成立,境内新民区、大岭区、西关区、小岭区、南山区、女儿河区、百股区均属国民党锦州市政府。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0月,锦州解放,11月,中共锦州市工委改国民党时期的10个区合并为6个城区,2个郊区。

时境内有第五、第六、第八区隶锦州市人民政府;境内的大许村、十五里村、大齐村、小齐村、二屯村、三屯村、流水堡村、葛王碑村、大薛村、李相村10个行政村属锦县第三区,后白庙子村、女儿河村、腰汤河子村、姜家屯村、大洼屯村、西白庙子村、王胡台村、沙河堡村、金厂堡村、地藏寺10个行政村锦县第四区,桃园村、锦湖村属锦县第七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土地改革完成后,境内57个农会改建56个村政府。

1956年7月,撤百股、新民、女儿河三个区。

设11个乡1个镇,属锦州市人民委员会。

1957年5月4日,锦州市设农村工作办事处,是太和区成立之前的第一个统一办事机构。

1962年1月11日,改锦州市农村工作办事处为锦州市郊区工作办事处。

仍属锦州市人民委员会。

1962年11月1日,经郊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锦州市郊区人民委员会,属锦州市人民委员会。

1968年3月,成立锦州市郊区革命委员会,属锦州市革命委员会。

1980年4月26日,撤销锦州市郊区革命委员会。

经郊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锦州市郊区人民政府,属锦州市人民政府。

1983年1月1日,郊区划为市区,更名为太和区,属锦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撤销太和区太和街道、兴隆街道、汤河子街道,将凌西街道更名为太和街道;撤销王家街道,合并设立天桥街道;撤销龙栖湾街道,合并设立娘娘宫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