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历史沿革

瓦房店市历史悠久,早在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境内就有人类在这里生息繁衍。

战国时期,属燕国辽东郡。

秦朝时期,属辽东郡。

西汉时期,置文县,属幽州辽东郡。

东汉时期,改为汶县,属魏国平州辽东郡。

两晋、前燕、前秦、后燕时期,属平州辽东郡。

东晋元兴三年(404年),境内设得利赢城(今得利寺镇龙潭山),属辽东城。

唐总章元年(668年),属安东都护府。

辽朝初期,为迁民县,属黄龙府,后置扶州,又改为复州。

辽景福元年(1031年),置复州怀德军节度,辖永宁(后改永康)、德胜(今金州)2县,属东京道辽阳府。

金明昌四年(1193年),复州怀德军节度使降为刺史,领永康、化成(今金州)2县和归胜镇(今盖州市归州),属东京路辽阳府。

元朝初期,废复州,并入盖州。

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置金复州万户府,驻金州城,属辽阳行省辽阳路。

明洪武五年(1372年),仍置复州。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9月,设复州卫,领左、右、中、前四千户所,卫与州并存。

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4月,废州存卫,属辽东都指挥使司。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设复州巡检司,属辽阳府海城县。

清康熙三年(1664年),改属盖平县。

清雍正五年(1727年),分盖平县设复州通判,辖金、复2州之境。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为州,属奉天府。

民国二年(1913年),改复州为复县。

民国十四年(1925年)12月,县公署由复州城迁驻瓦房店。

1949年10月1日,复县初属辽东省。

1954年8月1日,辽西与辽东两省合并为辽宁省,属辽宁省。

1956年2月8日,属辽宁省辽阳专区。

1959年1月4日,改属辽宁省旅大市。

1966年3月16日,改属辽宁省辽南专区。

1968年12月26日,撤辽南专区,复属旅大市(1981年2月改称大连市)。

1985年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复县,建瓦房店市(县级)。

1985年4月1日,瓦房店市正式成立,为辽宁省所辖的县级市,由大连市代管。

201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代管瓦房店市长兴岛街道、交流岛街道。

2010年4月9日,大连市启动了新市区管理体制改革,将瓦房店市炮台镇、复州湾镇(后均改设为街道)划归普湾新区管辖。

2024年1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发〔2012〕169号)要求将普兰店市的元台镇、瓦窝镇正式划归瓦房店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