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历史沿革

溪湖区是本溪市的发祥地,具有两千年历史文化,因其世界上最小湖本溪湖而驰名中外。

本溪湖原名“杯犀湖”、“碑西湖”、“白溪湖”,清雍正年间改称本溪湖。

本溪市由本溪湖而得名。

溪湖区是本溪市的前身。

本溪远在二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即属燕国的版图。

秦并燕以后,设辽东郡。

此后经两汉、魏、晋,均属辽东郡管辖。

到南北朝后期,即公元六到七世纪,鸭绿江两岸的高句丽人大量移入,占领本溪、辽阳、抚顺等地。

唐朝统一中国后,收复辽东,设安东都护府(即现丹东市),本溪湖属安东都护府管辖。

至宋朝、辽、金先后兴起。

在辽统治时期,本溪属于辽阳州岩州地。

金灭辽以后,本溪为金统治下辽阳府石城县之地。

元朝时期,属辽阳路辽阳县管辖。

明朝,设都司卫所。

清初,撤销诸卫而设府。

本溪属辽阳府领导。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正式称本溪县。

1948年,辽沈战役结束,东北全境解放,时溪湖地区是街的建制。

1948年设立河东、河西两区。

1955年合并为本溪区。

1956年更名溪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