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古属幽州。
汉属辽东。
晋属高句丽。
唐属渤海。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为防御北方女真族的袭扰修筑边墙,于广宁卫建造边堡和烽火台(今兴隆台区境内筑有两处烽火台)。
崇祯十六年(1644年)明朝灭亡,境内1处烽火台年久失修,东南角受雨水冲刷出现窟窿,远近百姓称为窟窿台,窟窿台所在区域的村因此得名。
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按谐音将窟窿台改为兴隆台。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建盘山厅。
民国二年(1913年),盘山厅改为盘山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国民党军队逃离盘山县,共产党接收盘山县。
2月建立盘山县民主政府。
1986年6月,筹建兴隆台区,本境组建区郊办事处处筹备小组,临时代行地方政府职权。
1986年11月,兴隆台区正式成立。
年末,设立兴隆台区新工街道,以原盘山县盘山镇部分行政区域为新工街道行政区域。
1987年1月23日,撤销区郊办事处筹备小组。
兴隆台区实行区—乡(场、街)—村(居委会)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