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历史沿革

春秋,属东胡。

战国,被划为燕国版图。

秦统一后,划入辽西郡,不久成为匈奴左贤王领地。

三国,归鲜卑慕容部。

南北朝以后,经隋、唐、宋,一直为契丹活动地区。

元代,属懿州。

明代,为营州左屯卫地旋废入泰宁卫。

清,先后属土默特左翼游牧地、塔子沟东境地、三座塔厅地、朝阳地。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开禁招垦后,山东、河北大批汉族人口迁徙至此地垦耕定居。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月1日,阜新市建制,伪市公署设新邱区公所。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3月18日,新邱解放,阜新市第三区人民政府成立。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阜新市第三区人民政府撤销,分设新开、新矿2个街政府;同年8月,街政府建制取消,成立阜新市第三区公所。

1952年,阜新市第三区公所改阜新市第三区人民政府。

1955年11月,阜新市第三区人民政府改为新邱区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29日,新邱区与邻近农村合并,成立红旗公社;同年11月,新邱区从红旗公社析出与新邱煤矿合并,成立政企合一的新邱公社。

1980年10月29日,成立新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