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历史沿革

东汉末年,中山地域称“三山浦”。

唐朝,称“青泥浦”。

明朝,称“青泥岛”、“青泥海口”。

清代,称“青泥洼”。

1894年,日本发动中日甲午战争。

10月24日,日军从庄河花园口登陆,11月7日占领大连湾,用大炮向青泥洼一带渔村轰击一夜,致使青泥洼变成焦土。

11月22日占领旅顺,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将辽东半岛等大片领土割让给日本。

1895年11月,按照签订的中日《辽南条约》,清政府用3000万两白银黩回领土。

1896年6月,沙俄与清政府签订《中俄密约》。

1898年3月27日和5月7日,沙俄强迫清政府先后签订《旅大租地条约》和《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强租今普兰店市以南总面积3200平方公里的地域。

1899年8月11日,在青泥洼一带建商港和城市,收买东、西青泥洼村3300公顷土地作为建市和建港用地,取名达里尼市。

1904年5月,日军占领大连后组建军政署,对管区的民政事务进行管理,维持管区秩序。

1905年,达里尼市更名大连。

5月,在旅顺设关东州民政署,隶属关东总督府,下辖大连民政支署。

1906年9月,撤销关东总督府,改设关东都督府,由民政部代替关东州民政署,辖大连民政署,管辖金州、普兰店、貔子窝等地区。

1919年4月,日本当局把军政合一的关东都督府改为军政分治,其中的民政部改为关东厅,仍设在旅顺,管辖大连民政署。

1934年12月,关东厅改为关东州厅,于1937年6月迁至大连市。

11月撤销大连民政署,所辖地域分别划给大连市役所、旅顺和金州民政署。

大连市实行市制,由关东州厅直接管辖。

时大连市分东、中、西三部分,中山地域属东大连。

1945年11月,大连市政府成立后,将日本统治时期的123个区划定为市内12个区,黑咀子区改为中山区。

1946年2月初,大连市12个区改为5个区,其中中央区和南山区并入中山区。

1950年12月,寺儿沟区公所并入中山区。

1959年,岭前区并入中山区。

1960年9月,改称中山人民公社。

1963年6月,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中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