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时期,今察哈尔右翼前旗地区属雁门郡。
汉朝时期,属雁门郡强阴县(治所今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境)。
东晋咸康四年(338年),今旗境属代统辖地。
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年),今旗境为柔玄镇镇戍地。
隋大业八年(612年),今旗境属马邑郡管辖。
唐总章二年(669年),今旗境属桑乾都督府辖地(突厥族居住地)。
辽天庆元年(1111年),今旗境属西京道奉圣州(治所永兴,今河北省涿鹿县)辖地。
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今旗境为大同府宣德州(治所今河北省宣化)所辖。
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置有平地县(治所今旗境三号地乡苏集村南古城)。
明隆庆五年(1571年),今察哈尔右翼前旗境属蒙古右翼土默特万户首领、顺义王阿拉坦汗政权辖地。
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编设察哈尔右翼正黄旗、正红旗(各设总管),二旗管辖区域包括今察哈尔右翼前旗地区。
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置丰镇厅后,今旗境部分地区归丰镇厅管辖。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析正黄旗东部地区增设兴和厅,今旗境部分地区属兴和厅。
民国元年(1912年),丰镇、兴和二厅改县。
民国三年(1914年),察哈尔右翼正黄旗、正红旗等旗及丰镇县、兴和县均划归察哈尔特别区管辖。
民国十三年(1924年),集宁县辖今旗部分地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正黄、正红等四旗和集宁县隶属察哈尔省;丰镇县、兴和县划归绥远省。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3月,察哈尔右翼正黄、正红等旗亦划归绥远省管辖。
这时,今察哈尔右翼前旗区域分属于察哈尔右翼正黄、正红二旗和集宁、兴和、丰镇等县,属蒙汉分治地区。
同年10月初,日本侵略军占领察哈尔地区,随后划属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所设巴彦塔拉盟管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恢复原建制。
同年10月,察哈尔右翼正黄旗解放,绥蒙政府派徐史等到正黄旗开展工作,改造日伪旗公署,组建正黄旗临时政府。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6月,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正黄旗支会(主任)。
在国民党军队侵占正黄旗后,正黄旗保安队等配合人民解放军开展游击战争。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0月,正黄旗再次解放。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正黄旗人民政府成立,驻八苏木的印上(今旗境巴音塔拉乡),隶属绥蒙政府绥东四旗办事处。
1950年1月,正黄旗隶属绥东中心旗。
1954年3月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绥东四旗中心旗、正黄旗建制,设立察哈尔右翼前旗建制。
以原正黄旗的二、三、四3个区,原绥东中心旗(察哈尔右翼正红旗)二区的大部地区为基础,将集宁县第五区土城子、李莫两个乡,第六区的大坝沟、正沟、北窑、贾家地4个乡以及馒头沟的一道沟、米家等自然村划入;再将卓资县的八音沟、大卜沟两个乡及金城洼乡的大部分自然村划入;还将兴和县第四区皂火口乡的王三元、小河子、戈家村、杨树营等自然村和第三区鄂卜平乡的坝顶、洞沟、掌西乡的大梁沟、占家地等自然村划入,形成察哈尔右翼前旗的行政区域。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政府驻地由八苏木印上迁至官村(今土贵乌拉镇),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平地泉行政区。
同年12月,将丰镇县的南营子、双胜堂、东坊和李家坊4个村划入察哈尔右翼前旗。
同时,将旗境欧家营村划归丰镇县。
1957年10月1日,将原集宁县所辖胜家营、玫瑰营、望爱、复治、高宏店、黄茂营、全顺局、方沟、活雅尔脑包、张隆通沟、九股泉、西河子、大喇嘛营13个乡及苏集乡的联合农业社,并入察哈尔右翼前旗。
1958年4月,撤销平地泉行政区后,察哈尔右翼前旗划归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