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系蒙古族部落名。
意为“数万”。
历史上,土默特地区曾是多民族生息繁衍的地方。
春秋战国时代,林胡、楼烦等民族活动在这里。
赵武灵王二十年(前306年),赵武灵王设置云中郡(故城遗址在原土默特地区的托县境内)。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云中郡列为全国三十六郡之一。
汉时,匈奴处之。
太始元年(前96年),汉朝设置定襄、云中二郡,云中郡领县十一,其“中部都尉治”—北舆县即在原土默特旗的腹地。
东汉初年,出现汉匈奴杂居的局面。
魏晋南北朝时,鲜卑、柔然、敕勒等族相继出现。
五世纪二十年代,北魏安置敕勒族降众于此,该地区始有敕勒族驻牧。
因此,这一带又称“敕勒川”。
“敕勒歌”所描绘的“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正是阴山前的自然景象。
之后突厥兴起,该地区成为突厥游牧地。
唐朝时,设置了单于大都护府。
五代初,沙陀、鞑靼等活动于此。
辽时,置丰州、云内州,隶于西京道,因而后人有“丰州滩”的称谓。
金灭辽,该地区尽入金朝之版图,仍置丰州,改道为路,女真、汪古部在此。
元称丰州,隶于大同路,从此蒙古族成为这里的主体民族。
明朝曾两度在土默特地区设置卫所,但时间短暂,该地区一直是蒙古族之游牧地。
十五世纪中叶,此处成为蒙古土默特部之领地。
清雍正元年(1723年)至乾隆六年(1741年),清廷先后在土默特两翼境内设置归化城、清水河、托克托、和林格尔、萨拉齐五厅,及管辖五厅的归绥道,均隶属山西省。
设置道厅以后,土默特地区基本形成蒙汉分治局面。
乾隆四年(1739年),满州八旗驻防绥远后,以建威将军(后改绥远城将军)兼管土默特两翼事务。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清廷裁撤两翼都统,左右翼各留副都统一员。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复裁副都统一员,并改为专城副都统,由朝廷拣员(多系满员)充任,成为定制,土默特人被剥夺了旗权。
从顺治元年(1644年)到康熙十四年(1675年),清廷先后在土默特北境、西境、东境编设茂明安旗、乌拉特三公旗、四子部落王旗、达尔汉贝勒旗和察哈尔八旗(主要是西四旗),将土默特两翼辖境划定在南北205千米、东西175千米的范围内。
民国元年(1912年),原属山西归绥道的各厅一律改县,在土默特境内共有六县,即归绥县、萨拉齐县、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加上以后增设的包头县共七县),均由山西委任知事(相当于县长)。
民国三年(1914年),袁世凯下令改绥远为特别区,改绥远将军为都统,并兼任归化城副都统。
同年,土默特两翼合为一旗,最高行政长官改为总管,副都统衙门改为总管署,直属于绥远特别区(后改为省)。
改制后,先后10任总管均为客籍。
[22]民国十七年(1928年)7月,土默特人满泰出任总管;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荣祥继任总管,改旗名为土默特特别旗,总管署改为旗政府。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0月,土默特地区沦陷,总管荣祥带领一批旗政府官员撤退到陕北榆林。
民国二十(1938年)2月,日寇重组伪旗署,属伪蒙疆把逅斯芟剑酝聊氐厍凳┲趁裢持巍?/p>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日寇投降后,土默特旗恢复原建制,仍为总管旗。
1949年9月,绥远省和平解放,根据和平解放有关条例,仍沿用旧政权土默特特别旗称谓,建制和管辖范围与解放前相同,旗政府设在旧城议事厅巷内。
1950年3月,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直属绥远省人民政府领导,为甲等旗,继续维持蒙汉分治局面,行政区域不变,旗政府仍驻归绥市(呼和浩特市)。
1953年11月26日,土默特旗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结束旗县并存局面的决议。
1954年3月,撤消归绥县,以归绥县原辖地区为基础,并将该县邻近各纯蒙村及蒙民居住较多的村庄划归土默特旗。
原属土默特旗的第七区划归达茂旗,磴口乡划归乌盟石拐矿区。
土默特旗改由集宁专属领导。
调整后,全旗以归绥县原来区划为基础,建七个区、2个镇、111个乡和9个乡级居民委员会。
1954年3月6日,撤销绥远原建制,原辖区并入内蒙古自治区;撤销绥远原集宁专员公署,成立平地泉行政区人民政府,土默特旗由平地泉行政区人民政府领导。
1956年5月,土默特旗第五区的林坝、小林坝和姑姑板3个自然村划归和林格尔县。
同年6月25日,根据宪法规定,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改为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
同年9月,以土默特旗一、二、三、五区划设呼和浩特市郊区。
同年9月2日,土默特旗攸攸板区的台阁牧乡、攸攸板乡、坝口子乡;罗家营区的罗家营乡、小井乡、陶思浩乡、毫沁营乡、不塔气乡;榆林乡区的榆林乡、保合少乡、什字乡、陶卜气乡、大窑子乡;八拜区的巧报乡、喇嘛营乡等17个半乡共21380户、84729人划入呼和浩特市郊区。
同年11月11日,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下令撤销攸攸板区公所、罗家营区公所、榆林子区公所。
以上三个区所属各乡,均由旗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
1957年7月,撤销美岱、八拜2个区公所,其所属各乡、直属旗人民委员会领导。
至此,全旗辖2个区、2个镇、33个乡。
1958年4月5日,平地泉行政区改为平地泉区专员公署,土默特旗改由平地泉区专员公署领导。
同5月1日,土默特旗所属朱亥、美岱、讨速号、八拜、毫沁营5个乡归呼和浩特市郊区。
同年5月15日,撤销平地泉区专员公署,土默特旗改由乌兰察布盟领导。
同年5月25日,撤销萨拉齐县,杨圪楞镇、鄂尔格逊镇、沙尔沁乡划入包头市,其余地区均并入土默特旗,旗政府暂驻萨拉齐镇。
同年8月4日,土默特旗所属后窑子乡划归包头固阳县领导。
1960年2月1日,土默特旗由乌兰察布盟划归呼和浩特市领导。
6月,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由萨拉齐镇迁到察素齐镇。
同年11月1日,土默特旗所属桃花人民公社划归呼和浩特市郊区领导。
1963年2月21日,土默特旗由呼和浩特市划归乌兰察布盟领导。
1964年8月2日,呼和浩特市郊区所属白庙子公社、台阁牧公社、沙尔沁公社、沙尔营公社和桃花公社的甲尔旦、古尔丹坝、羊路什、大阿哥营、六犋牛5个大队,划归土默特旗。
1965年3月27日,国务院决议撤销土默特旗,改设土默特左右二旗。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直到1969年1月,土默特左旗和土默特右旗才正式分署办公。
土默特左旗政府驻地为察素齐镇。
1971年,土默特左旗由乌兰察布盟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