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历史上就是中原王朝与北方少数民族交汇交融的地区。
战国时,乌兰察布的大部分地区是赵国和匈奴的领地。
秦并六国后,在原来赵国的地域设置了云中郡、代郡、雁门郡。
秦亡后,匈奴占据了这里的大部分地区,并于西汉时在四子王旗境内建立了中部单于庭。
北魏前夕,乌兰察布的大部分地区为拓跋鲜卑所据有。
隋唐时,为突厥和隋唐交替管辖。
宋、元、明、清历代,这里都有北方少数民族繁衍生息,先后有契丹、女真和蒙古等。
元代,在今集宁区建立了集宁路,成为集宁一名的由来。
乌兰察布盟形成于清朝康熙年间(1662年~1722年),由先后归附清廷的蒙古四部六旗,即:四子部落一旗、茂明安部落一旗、喀尔喀右翼部落一旗(俗称达尔罕贝勒旗)、乌拉特部落三旗(前、中、后三公旗)首次会盟于四子王旗境内乌兰察布地方,盖其地有河,名乌兰察布,因以河名呼其地,以地名呼其盟,迄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
康熙十四年(1675年),察哈尔部右翼四旗进入今乌兰察布东部地区。
大体分布在今商都、兴和、丰镇、集宁、凉城、卓资、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和河北省的尚义县(部分)区域之内。
民国三年(1914年),乌兰察布盟六旗属绥远特别行政区管辖。
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17日,国民党南京政府将察哈尔、绥远等特别行政区改为行省后,乌兰察布盟仍属绥远省管辖,并将原察哈尔特别行政区管辖的丰镇县(今丰镇市)、凉城县、兴和县、陶林县、集宁县划归绥远省。
同一块土地上的察哈尔右翼正黄旗、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仍属察哈尔省管辖。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0月27日,在日伪策划下,伪蒙疆巴彦塔拉盟公署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市)成立,辖厚和、包头二市和武川、固阳、陶林、凉城、丰镇、集宁、兴和、萨拉齐、托克托、清水河、和林格尔、归绥12县和土默特、察哈尔右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5旗。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在希拉穆仁(召河)建立了席力图旗,归属乌兰察布盟。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撤销席力图旗,划入土默特旗。
1949年9月19日,随着绥远省和平解放,今乌兰察布区域全部得到解放。
1950年4月1日,乌兰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成立,盟府设在乌兰花(后迁至包头市区及固阳县),辖四子王旗、达尔罕旗、茂明安旗、乌拉特西公旗、中公旗和东公旗。
1950年8月11日,乌兰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改称为“乌兰察布盟自治区人民政府”。
1952年10月,乌兰察布盟所辖乌拉特中公(中)旗与乌拉特东公(后)旗合并组成乌拉特中后联合旗;达尔罕旗与茂明安旗合并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1954年,希拉穆仁(召河)由土默特划归达茂联合旗。
1954年3月5日,绥远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合并,撤销绥远省建制,乌兰察布盟自治区人民政府改为“乌兰察布盟人民政府”,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
所辖旗(县)不变。
同时,集宁专员公署改为平地泉行政区人民政府。
撤销中心旗、正黄旗、镶蓝镶红联合旗与陶林县建制。
正黄旗改为察哈尔右翼前旗;镶蓝镶红联合旗与陶林县改为察哈尔右翼中旗;中心旗改为察哈尔右翼后旗。
1955年9月,乌兰察布盟人民政府又易名为“乌兰察布盟人民委员会”。
193月,撤销平地泉镇,改为集宁市(县级)。
1958年3月10日,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后联合旗划归巴彦淖尔盟。
4月2日,平地泉行政区建制撤销。
所辖旗县市正式划归乌兰察布盟。
乌兰察布盟人民委员会(政府)改为乌兰察布盟行政公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5月,萨拉齐县撤销,划归土默特旗。
武东县撤销,分别划归四子王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卓资县。
固阳县和白云鄂博矿区划归包头市。
1960年2月1日,土默特旗划归呼和浩特市。
1962年3月31日,河北省所辖的商都县划归乌兰察布盟。
1963年2月21日,呼和浩特所辖的土默特旗和包头市所辖的固阳县,再次划归乌兰察布盟。
1966年1月1日,土默特旗分设土默特左旗和土默特右旗,土默特旗建制同时撤销。
1969年11月,苏尼特右旗、化德县、二连浩特市由锡林郭勒盟划归乌兰察布盟。
1971年7月,土默特右旗、固阳县,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分别划归包头市和呼和浩特市。
1980年5月,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划回锡林郭勒盟。
1990年11月15日,撤销丰镇县,设立丰镇市。
1995年12月,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划归呼和浩特市。
1996年1月,武川县、达茂联合旗分别划归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
200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乌兰察布盟正式撤盟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