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历史沿革

上古兴安盟境内陆续发现了新石器时代遗物,证明大约在距今三千年至一万年间,兴安盟就有人类活动。

春秋战国、秦为东胡人的游牧之地。

汉、魏、晋为鲜卑属地。

南北朝为室韦地。

唐盟境分别隶属于室韦、松漠、饶乐三个都督府。

辽为上京道泰州辖地。

金为临潢府泰州辖地。

元盟境归辽阳行省州所辖,为帖木哥斡赤斤的封地。

明为泰宁卫辖地。

清居住在兴安盟一带的是科尔沁蒙古。

清廷对蒙古地区的管理,沿袭了满洲八旗制度,拆散蒙古部落,编成盟旗,使其互相制约,无法联合。

中华民国民国时延续了清代的蒙古封建王公制度,盟旗的设置和区域均未改变。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6月,兴安盟在“伪满洲国”统治下设立兴安省,省府驻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苏联对日宣战后,王爷庙的日伪分子处于极度混乱状态。

同年8月11日,伪“兴安陆军军官学校”400多名青年军官学生起义。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1月在张家口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6日,内蒙古东部葡些民族上层人士,在兴安盟的葛根庙召开了东蒙人民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东蒙自治政府,并建立了东蒙自治军。

兴安盟也同时成立,上属东蒙自治政府,下辖五旗一街。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自治政府的代表洪于承德,经过反复协商,同年4月3日正式通过决议,确认中国共产党是内蒙古自治运动的领导者。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5月15日,东蒙总分会在王爷庙召开节东部地区临时代表会议,宣布撤销东蒙自治政府,成立由东北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动联合会双重领导的兴安省人民政府。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正式成立。

同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将王爷庙改称乌兰浩特市。

内蒙古人民自卫军改编为内蒙古人民解放军,并成立内蒙古军区。

乌兰夫任司令员兼政委,阿思根、王再天、那钦双和尔任副司令员。

[3-4]1949年,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正式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乌兰夫呈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为便于对内蒙古西部地区的领导,将内蒙古自治政府由乌兰浩特市迁驻张家口市。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内蒙古自治政府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并任命乌兰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哈丰阿为副主席。

1952年,内蒙古成立东部区行政公署,驻乌兰浩特市,兴安盟的建制随之撤销。

原兴安盟与呼纳盟合并,改称呼伦贝尔盟。

1980年7月26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兴安盟建制,同时恢复乌兰浩特市建制。

1982年8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电告兴安盟委:“胡主席将于近期来盟视察,盟委要做好接待准备工作。”1982年8月19日,接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通知:“胡主席一行将于20日乘铁路专列来乌兰浩特。”20日清晨,盟委办公室主任刘士凡随同王林中、宋毅等盟委领导,乘汽车奔赴兴安盟驻白城市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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