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兴和县被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
2024年12月,兴和县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2024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兴和县人口数量为16.79万人,位列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位,位列内蒙古各旗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3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2327位。
2024年1月,2024年乡村振兴传播影响力县区排名发布,兴和县位列第283名。
2024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兴和县为全国第五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4年11月,“2020中国乡村振兴百佳示范县市”榜单新鲜出炉,兴和县位列第98名。
2024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兴和县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4年9月,2024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出炉,兴和县在列。
2024年2月,兴和县上榜202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