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7000年前的新石器时期,雅鲁河、绰尔河流域已有人类活动。
尧、舜时期,雅鲁河、绰尔河流域均在古肃慎国内,其地为濊貊部余部夫余部所居。
春秋时期,扎兰屯市境域内的雅鲁河、绰尔河流域为东胡重要游猎地之一。
东汉末年,雅鲁河、绰尔河流域处于鲜卑势力东界之地。
东晋太元十一年(386年),雅鲁河、绰尔河及阿伦河流域为夫余国势力范围之内,为勿吉国黑水部。
唐元和时期,雅鲁河、绰尔河流域属南室韦中的和解部和乌罗护部(即北魏乌罗侯)两部的游猎之地。
五代十国时期,契丹皇族遥辇、迭刺二部长期居住在雅鲁河、绰尔河、阿伦河流域,为契丹人活动中心。
辽天庆六年(1116年),辽在泰州(今黑龙江泰来县塔子城)北设金山县,后升为静州。
为雅鲁河、绰尔河流域,即今扎兰屯市境域。
蒙古太祖九年(1214年),铁木真对几个立有战功的弟弟和外戚家族进行分封,铁木真幼弟帖木真·翰赤斤的封地在大兴安岭东西之地以及嫩江、松花江一带,扎兰屯市境域在其封地内。
明永乐六年(1408年),明王朝设立的阮里河(即雅鲁河)卫,即设在今大兴安岭东麓雅鲁河流域,同时在绰尔河流域设置了朵颜卫。
清顺治时期,沙俄军队入侵黑龙江以北广大地区,清王朝忙于平定关内反清叛乱,无力顾及边疆防务,遂采取消极的内迁政策,将居住在这一边区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迁至黑龙江南岸居住,其中部分鄂伦春人、鄂温克人被迁至雅鲁河、绰尔河、济沁河流域的原始森林中游猎,雅鲁河、音河流域被编为“雅鲁阿巴”,济沁河流域被编为“济沁阿巴”,绰尔河流域被编为“托信阿巴”。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今扎兰屯市境归黑龙江将军管辖。
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清王朝在3个“扎兰”、5个“阿巴”的基础上,建立布特哈八旗(即打牲八旗),嫩江流域的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人均编入八旗之内。
每旗十几或二十几佐不等,每佐设佐领1人,佐下设额兵催领(头目)4人,正蓝旗、镶红旗同驻雅鲁河,正蓝、镶红两旗设扎兰衙门,并派有“扎兰章京”坐镇今扎兰屯,司掌正蓝、镶红两旗的军事和行政事务,由布特哈总管衙门节制。
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清王朝裁撤布特哈总管,改升为布特哈副都统,仍隶属黑龙江将军管辖。
同年,扎兰屯设立官庄,由扎兰章京总领收容关内人口、屯田等事宜。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王朝裁撤布特哈副都统以嫩江为界,分设东、西两路布特哈,各设总管1人,西路布特哈总管驻宜卧奇,分别掌管本路所辖各旗事宜,雅鲁河流域属西路布特哈。
每旗设佐领1人,扎兰衙门废止。
民国五年(1916年)3月1日,民国政府为管理自行流入的垦荒农民和发展招垦事业,黑龙江省在大兴安岭东麓济沁河流域设置济沁河稽垦局;同年7月1日,设置扎兰屯稽垦局,同时设立辅佐稽垦局管理土地开放事务的佐治局。
民国十二年(1923年)3月,民国政府设立东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公署,掌管辖地内铁路两侧附属地行政事务。
民国十五年(1926年)2月2日,济沁河、扎兰屯两稽垦局废止,设立雅鲁设治局,局址在今扎兰屯,由黑龙江省委派设治员进行管理。
民国十八年(29年)1月5日,民国政府黑龙江省行政公署将雅成柚尉指纳怕诚兀ナ艉诹」芟剑认亍?/p>
雅鲁县辖境东至阿伦河西岸与布西县分界,南与景兴县、扎赉特旗分界,北至内兴安岭与呼伦贝尔的呼伦县分界。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6月27日,伪满洲国成立后,撤销雅鲁县建制,将原雅鲁县行政区分设为布特哈左翼旗(驻地今扎兰屯)、布特哈右翼旗(驻地博克图)。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5月12日,布特哈左翼、右翼两旗合并为布特哈旗,隶属于兴安东分省,伪旗公署设在今扎兰屯。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伪满洲国布特哈旗公署解体。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5月,布特哈旗政府组建后,隶属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纳文慕仁盟(省)政府。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1日,布特哈旗归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纳文慕仁盟领导。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改属呼纳盟政府。
1950年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布特哈旗所辖的博克图努克图(雅鲁、巴里木即巴林两嘎查)划归喜桂图旗(今牙克石市)管辖。
1953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呼纳盟,建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布特哈旗直接隶属于东部区行署。
1954年4月,东部区行署撤销,将原呼纳盟、兴安盟合并为呼伦贝尔盟,布特哈旗隶属呼伦贝尔盟。
1969年8月1日,布特哈旗随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
1979年7月1日,布特哈旗随呼伦贝尔盟复归内蒙古自治区。
1983年10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布特哈旗,在原行政区内设立扎兰屯市(县级)。
1984年1月1日,正式实行市建制。
2001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隶属呼伦贝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