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以前为古羌人居地。
汉平帝元始四年(4),汉设置西海郡,辖今共和县地区。
东晋隆安元年(397),鲜卑乙弗部落迁到青海湖滨,称乙弗勿敌国,共和为其辖地。
北魏神嘉二年(429),吐谷浑兵临环湖地区,乙弗鲜卑降并于吐谷浑,共和旋为吐谷浑地。
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唐军击败吐谷浑,封其慕容诺曷钵为河源郡王,以共和在内的海南地区为中心的吐谷浑王国,成为唐帝国藩属。
宋代,共和地区为河湟吐蕃唃厮啰政权辖地。
元代,共和大部分地区为吐蕃等处招讨司,贵德州地。
明代,共和南部地区属必里卫(治贵德),北属西海蒙古。
清代,共和地区为西宁办事大臣辖地。
民国十八年(1929)曲沟成立共和县,取“五族共和”之意,西宁县所属上郭密、下郭密和湟源县所属恰卜恰等地划归共和县管辖。
1949年9月27日,共和县成立人民政府,直属青海省人民政府。
1953年海南藏族自治区成立后隶属自治区。
1955年自治区改为自治州,共和县为州属五县之一,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