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虞夏时为莱夷地,属青州总部。
商时为莱国地,属营州总部。
西周时为莱侯国地,属幽州总部。
东周时为齐国东境即墨地。
秦时为齐郡东境。
汉时为邹卢、挺、昌阳、长广及观阳县之地,先后归属胶东国、东莱郡、琅琊郡、北海国、东莱郡,并先后属青州、徐州、青州总部。
东汉时邹卢并入挺。
晋咸宁三年(277),观阳、昌阳并入长广县。
时挺、长广县属青州总部。
晋元康八年(298)复置昌阳县(县城在今莱阳市照旺庄镇前发坊村),属青州总部。
北魏、北齐、北周时,初分属长广、东牟郡,后属长广郡,属光州总部。
隋时属东莱郡,属青州总部。
唐朝贞观年间,昌阳属莱州。
唐永徽元年(650),昌阳城圮于水,迁县治于今莱阳城。
后同光元年(923)改昌阳为莱阳,属莱州。
宋、金时莱阳仍属莱州。
元朝时初属益都路,后属般阳路总管府。
明朝初,改属莱州府,明洪武九年(1376),改属登州府,清朝袭之。
1913年,废府置道,莱阳县属山东省胶东道。
1925年改属山东省东海道。
1928年废道,莱阳县直属山东省政府。
1938年属第八行政督察专区。
1939年划归第十三专区管辖。
1940年5月莱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1年2月莱阳县析出莱东行署。
1945年3月莱东行署析出五龙县,8月莱东行署改称莱东县政府,莱东、五龙两县均属南海专区。
1950年3月,莱东、五龙两县合并称新的莱东县,6月莱东县改称莱阳县,莱阳县易名为莱西县,属莱阳专区。
1958年10月莱西县合并入莱阳县,11月莱阳专署撤销后,属烟台行政公署。
1962年1月又分为莱阳、莱西两县。
1987年2月,撤销莱阳县,设立省辖县莱阳市,由烟台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