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历史沿革

唐虞夏时为莱夷地,属青州总部。

商时为莱国地,属营州总部。

西周时为莱侯国地,属幽州总部。

东周时为齐国东境即墨地。

秦时为齐郡东境。

汉时为邹卢、挺、昌阳、长广及观阳县之地,先后归属胶东国、东莱郡、琅琊郡、北海国、东莱郡,并先后属青州、徐州、青州总部。

东汉时邹卢并入挺。

晋咸宁三年(277),观阳、昌阳并入长广县。

时挺、长广县属青州总部。

晋元康八年(298)复置昌阳县(县城在今莱阳市照旺庄镇前发坊村),属青州总部。

北魏、北齐、北周时,初分属长广、东牟郡,后属长广郡,属光州总部。

隋时属东莱郡,属青州总部。

唐朝贞观年间,昌阳属莱州。

唐永徽元年(650),昌阳城圮于水,迁县治于今莱阳城。

后同光元年(923)改昌阳为莱阳,属莱州。

宋、金时莱阳仍属莱州。

元朝时初属益都路,后属般阳路总管府。

明朝初,改属莱州府,明洪武九年(1376),改属登州府,清朝袭之。

1913年,废府置道,莱阳县属山东省胶东道。

1925年改属山东省东海道。

1928年废道,莱阳县直属山东省政府。

1938年属第八行政督察专区。

1939年划归第十三专区管辖。

1940年5月莱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1年2月莱阳县析出莱东行署。

1945年3月莱东行署析出五龙县,8月莱东行署改称莱东县政府,莱东、五龙两县均属南海专区。

1950年3月,莱东、五龙两县合并称新的莱东县,6月莱东县改称莱阳县,莱阳县易名为莱西县,属莱阳专区。

1958年10月莱西县合并入莱阳县,11月莱阳专署撤销后,属烟台行政公署。

1962年1月又分为莱阳、莱西两县。

1987年2月,撤销莱阳县,设立省辖县莱阳市,由烟台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