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属齐国。
春秋战国时期,当齐燕交界。
秦为济北郡地,属厌次县,“乐陵地”当其北境。
西汉属平原郡。
东汉置乐陵郡。
三国时改郡为乐陵国。
晋属乐陵郡。
北魏初属义兴郡,后改属沧州乐陵郡。
隋郡属屡更。
唐属棣州,后改属沧州。
宋属河北东路沧州。
《武定府志》载:“元改属河间路沧州乐陵县。”县治仍在旧乐陵。
明属山东布政司济南府武定州。
清属武定府。
1914年6月,划属济南道。
1937年10月,属华北民众抗日救国总会。
1938年9月,改属津南专区。
1944年,属渤海行政区第一专区。
1948年,属沧州专区。
1949年,属山东省沧南专区。
1950年,沧南专区与洛北专区合并为德州专区,县属之。
1956年,德州专区撤销,改属惠民专区。
1958年12月,乐、商合并,定名商河县,属聊城专区。
1959年9月,改属淄博专区。
1960年1月,改名乐陵县,治所仍在商河。
1961年9月1日,乐、商分县,乐陵县治所回原址今县城,属德州专区。
1967年,属德州地区。
1988年9月1日,撤销乐陵县,设立乐陵市(省辖县级市),以其行政区域设立乐陵市,仍属德州地区代管。
1994年12月,德州地区撤销,设立德州市,乐陵市由德州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