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历史沿革

崂山地区夏、商、西周为莱夷地。

春秋时属东莱,战国时期属齐国。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置琅琊郡(后置胶东郡),崂山地区属之。

西汉时设不其县,辖崂山境,属琅琊郡。

东汉建武六年(30),于不其县境内置不其侯国。

东汉光和年间(178—183)至三国时期,不其县属东莱郡。

晋咸宁三年(277)至南北朝时期,属长广郡,郡治设不其城。

北齐天保七年(556),废不其县,其地并入长广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不其县故地并入即墨县,至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崂山境域均属即墨县,其中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置鳌山卫,境内军户属之;清雍正十二年(1734)裁鳌山卫,归并于即墨县。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前属即墨县乡区。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3月6日,德国逼迫清政府签订中德《胶澳租借条约》,白沙河以南、砖塔岭以西的崂山地区划入租借地。

1914年11月,日本取代德国侵占青岛,崂山地区被日军侵占。

1922年12月10日,中国收回青岛主权,设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崂山地区属之。

中华民国十八年1929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将胶澳商埠政区改为青岛特别市,崂山地区属之。

1935年7月1日,青岛市郊扩大,将属即墨县的崂山东部地区划归青岛市;沿新界以南区域设立青岛市乡区,辖李村、崂东、崂西、夏庄、阴岛5个区,直属青岛市管辖。

1938年1月10日,崂山地区再次被日军侵占。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崂山地区属青岛市。

1949年5月,崂山行政办事处(县级),其辖区隶属胶东行政区南海专区。

人民解放军接管青岛,设南海专署崂山行政办事处,辖流亭、夏庄、惜福镇、王哥庄、返岭、沙子口、南宅科、乌衣巷等8个区。

1950年5月,改属胶州专区。

1951年6月,崂山行政办事处划归青岛市,将青岛市李村区、浮山区,四沧区5个村、即墨县10个村、即东县4个村划入崂山行政办事处,设立流亭、夏庄、惜福镇、崂东、崂西、乌衣巷、浮山、李村、楼山9个区;同年10月,行政办事处迁至李村。

1953年6月,改为青岛市崂山郊区;撤销浮山区,其5个村划归崂西区,6个村划归李村区,10个村划入市南区。

1956年7月,撤销8个区建制,改建为32个大乡;崂东区作为派出机构,代管王哥庄、山河、台上、返岭、山海5个乡。

1958年9月,撤销乡建制,崂山区成立李村、惜福镇、王哥庄、夏庄、仙家寨、北宅、中韩、沙子口等8个人民公社。

1961年3月,将即墨县的棘洪滩、城阳、马哥庄、河套、红岛5个公社划归崂山郊区;同年6月,小管岛划归即墨县;同年10月,设立崂山县。

1962年11月,仙家寨公社的13个村组成楼山公社。

1966年11月,大管岛划归即墨县。

1979年1月和1983年9月,李村公社的3个村先后划归沧口区。

1984年4月,县所属13个公社改为乡镇。

1988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崂山县,设立青岛市崂山区,以原崂山县的行政区域为崂山区的行政区域,辖李村镇、城阳镇、流亭镇、夏庄镇、惜福镇、棘洪滩镇、上马镇、中韩镇、沙子口镇、王哥庄镇、红岛乡、河套乡、北宅乡13个乡镇和李村街道。

“崂山区”作为行政区划地名由此正式启用。

1991年1月,红岛、河套、北宅3个乡撤乡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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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青岛市市区行政区划作重大调整,设立新的崂山区,将崂山区李村镇的杨家群、河马石、夹岭沟、曲家庵4个村和中韩镇浮山后、埠西2个村(七号线以西的区域)划归市北区;李村镇张村河以北的区域划归李沧区;李村镇的河崖、后台、小水清沟、河西、华光、大山、小河西、保儿、保儿西山、双山10个村划归四方区;将城阳、惜福、夏庄、流亭、棘洪滩、上马、红岛、河套8个镇划归城阳区;调整后,实行崂山区与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合一的管理体制,辖中韩、沙子口、北宅、王哥庄4个镇。

1998年5月,撤镇设街道,辖中韩、沙子口、王哥庄、北宅4个街道,139个农村社区。

2024年4月,撤销中韩街道,以辽阳东路为界,分设为金家岭街道和新的中韩街道;金家岭街道辖28个社区,中韩街道辖21个社区。

2024年底崂山区辖金家岭、中韩、沙子口、王哥庄、北宅等5个街道、139个农村社区、23个城市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