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代至1937年间,境内无郡县治,其境域分别划入周边各县。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境域大部分隶属中国共产党苏、鲁、豫、皖特委领导,北部属邹西县,中部属滕西县,南部属沛滕边县。
政区设置与日伪、国民党政区同时并存,辖区多重叠或犬牙交错。
1939年之后,微山湖区成为铁道游击队等抗日武装的根据地。
1943年7月,滕西县改称湖东县(驻今微山县鲁桥镇,1944年8月改称凫山县);新建临城县(驻今微山县夏镇,1952年改称薛城县)。
1953年,微山县建县前,境域分属山东省的济宁县、鱼台县、嘉祥县、凫山县、滕县、薛城县、峄县和江苏省的沛县所辖。
1953年8月,为了统一管理微山湖,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复:“以微山等4湖湖区为基础,将湖内纯渔村及沿湖半渔村划设为微山县”。
将山东省鱼台县的81个村,嘉祥县的44个村,凫山县的47个村,薛城县的93个村,峄县的22个村;江苏省沛县的16个村和4个水上渔民乡划归微山县。
微山县共设9个区、1个镇(鲁桥镇),属济宁专署(后改为济宁地区,1983年9月改称济宁市)。
1956年3月,撤销凫山县、薛城县,将凫山县的10个村,薛城县的174个村划归微山县。
1956年7月,微山县境内韩庄区的马山、厉湾、石楼等25个村划归江苏省铜山县。
1956年9月,微山县将欢城区的77个村划归滕县。
同时,峄县的前性义、后性义、大公、前寨等6个村划归微山县。
1957年3月,滕县的峦谷堆、前留庄、后留庄等3个村,划归微山县。
1958年12月,济宁县的马坡公社58个村划归微山县。
滕县的灯塔公社(原欢城区的77个村)重新划归微山县(并入宏光公社,后改称欢城公社)。
1960年7月,枣庄市峄县的多义、朱庙、大房头等34个村划归微山县。
1984年8月,江苏省沛县的西平、赵庙等14个村划归微山县。
2024年年底,微山县辖3个街道、11个镇、1个乡。
(夏镇街道、昭阳街道、傅村街道、韩庄镇、欢城镇、南阳镇、留庄镇、马坡镇、张楼镇、西平镇、赵庙镇、微山岛镇、鲁桥镇、韩庄镇、高楼乡)名称沿用至今。